[最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有关健全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

财建〔2020〕86号

各县、省、省辖市、副省级司法厅(局)、工业和信息技术行政部门、科技厅(局、科协)、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

为全力支持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高效率产业发展发展,做好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工作,推动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消费,谢鲁瓦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缩短补贴时限,陡峭补贴TNUMBERG63S4M工作力度和节拍

综合控制技术进步、体量效应等因素,将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实施时限缩短至2022年底。陡峭补贴TNUMBERG63S4M工作力度和节拍,一般而言2020 -2022年补贴国际标准依次在前两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10%、20%、30%(2020年补贴国际标准见附带)。为大力推进公交等应用领域电动汽车电动车化,承租电动汽车、道路货运、承租(含Performante)、路政、城市配送、邮电外卖、民用机场以及党政领导其职应用领域符合规定的工程车,2020年补贴国际标准不TNUMBERG63S4M,2021-2022年补贴国际标准依次在前两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10%、20%。一般而言每年补贴体量下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MA,推动产业发展做优做强

2020年,维持锂离子系统能量密度等MA不作修正,适度提升节能环保电动汽车轻量化能源消耗、纯电动车乘用车纯电续驶平均速度准入门槛(具体控制技术明确要求见附带)。2021-2022年,一般而言维持MA总体稳定。全力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式盈利模式产业发展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提升轻量化可靠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下层作业系统、电子电气设备构架和智能狸尾豆化特征的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品。

三、健全资金托管制度,提升补贴精确度

从2020年起,节能环保乘用车、乘用车民营企业至多备案托管工程车数目应依次达至10000辆、1000辆;补贴经济政策结束后,对未达至托管工程车数目明确要求的民营企业,将安排最终托管。节能环保乘用车补贴前单价须在30多万元以下(含30多万元),为引导供电系统新式盈利模式产业发展发展,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推展,供电系统模式工程车不受此规定。

四、修正补贴方式,开展锂离子电动汽车示范点应用

将当前对锂离子电动汽车的购置补贴,修正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控制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化应用开展示范点,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点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告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锂离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链,关键核心控制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产业发展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推展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明确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技术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民营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健全配套经济政策措施,营造良好产业发展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发展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机要通信等其职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一般而言采购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优先采购提供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节能环保电动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全力支持经济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工作力度,提升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使用优势。

本通告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MA明确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MA明确要求的销售上牌工程车,按照《有关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9〕138号)对应国际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MA明确要求的销售上牌工程车按2020年国际标准补贴。补贴工程车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展的锂离子电动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国际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有关2016-2020年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全力支持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5〕134号)、《有关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告》(财建〔2016〕877号)、《有关修正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6〕958号)、《有关修正健全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8〕18号)、《有关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9〕138号)、《有关全力支持节能环保公交车产业发展化的通告》(财建〔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带:2020年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推展补贴方案及产品控制技术明确要求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科技部 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3日

发布于 2022-09-27 18: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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