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建设如何建设]科研诚信建设现状与对策分析
全文:为环境治理学术研究作假难题,强化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2018年年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稀疏颁布了一连串文档和管理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立场压制学术研究作假,经济政策之稀疏,方式之严苛,举措之全面性,是新中国设立年来空前的。同时,国家深入细致大力推进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与学术研究赞扬监督机制体制改革,以图从管理工作制度根本原因上化解学术研究作假难题。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倚重和促进下,在学术研究界的全力支持和不懈努力下,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科学研究廉洁道德观受到倚重,身心健康较好的学术研究自然生态已经开始逐步形成。此外,为了巩固成绩,更进一步强化科学研究廉洁管理工作体系工程建设,应着力打造资源共享波皮夫共享的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协同发展。
关键字:科学研究廉洁;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体系;科学研究管理工作
我省学术研究界的风气总体是好的,大多数知识分子都能够苦心研习、严谨治史,但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依然存在。相关职能部门也稀疏颁布了一连串文档和管理工作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联手下发了《相关更进一步强化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纲要》(下列全称《纲要》),以零容忍立场压制学术研究作假,经济政策之稀疏,方式之严苛,举措之全面性,是新中国设立年来空前的。
同时,国家深入细致大力推进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与学术研究赞扬监督机制体制改革,以图从管理工作制度根本原因上化解学术研究作假难题。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倚重和促进下,在学术研究界的全力支持和不懈努力下,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科学研究廉洁道德观受到倚重,身心健康较好的学术研究自然生态已经开始逐步形成。
1、科学研究廉洁管理工作制度管理工作体系日趋健全
《纲要》是我省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应用领域划时代的重要成果。《自然》杂志两次做出高度赞扬,认为中国在压制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方面越来越强硬态度新政是迄今全球范围内处置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的最强压制举措,称赞中国在化解科学诈欺难题上树立了强有力的好榜样。
201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41个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联手下发了《相关对科学研究应用领域相关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实施联手惩处的密切合作意向书》(下列全称《密切合作意向书》):
对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纳入社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其中43条的惩处规定,不论基层单位或是个人,严重的不良行为犯罪行为若是在学术研究应用领域中出现,严苛惩处是一方面,还将在公务员招考、银行贷款、企业上市、工程招标等应用领域受到普遍性惩处。为环境治理学术研究作假难题提供了秘密武器,是迄今压制学术研究作假难题最有力的武器。
2019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
强化科学研究伦理和校风工程建设,惩处学术研究作假,出视颓废之风。这是将环境治理学术研究作假难题首次载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广大群众对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高度倚重。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联手下发了《相关更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作风和校风工程建设的意见》:
针对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赞扬中违背科学研究廉洁、破坏学术研究公平的不良歪风,以零容忍的立场,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特别强的规定和举措。
2、深入细致开展了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与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
在中央相关职能部门的促进下,各管理工作职能部门、高校、科学研究基层单位狠抓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系列文档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大力开展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深入细致大力推进学术研究赞扬体制改革,在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方面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多点突破、全面性开花的局面。
各管理工作职能部门、高校、科学研究基层单位狠抓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系列文档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大力开展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深入细致大力推进学术研究赞扬体制改革,在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方面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多点突破、全面性开花的局面。
教育部开展了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犯罪行为的环境治理,强化了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一旦查出,随时追缴已获得的毕业证书并给予注销和撤销。教育部还提出将加大对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开展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教育部还发布了《更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工作的通知》,强调将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更加严格的规范要求,对不能完成论文、达不到毕业标准的研究生做出退学处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强化了对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科学研究廉洁管理工作。2018年12月发布的《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强调:申报者不得有违背科学研究廉洁要求的犯罪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犯罪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在学术研究期刊应用领域,2019年5月,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学术研究出版规范———期刊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界定(CY/T174-2019)》,这是我省第一个学术研究作假行业标准,它界定了期刊论文作者、编辑者、审稿专家三方可能涉及的学术研究造假犯罪行为,并对剽窃、篡改、伪造、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等术语进行了重新定义,为环境治理期刊应用领域的学术研究作假难题提供了规范性依据。2019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83家学术研究期刊联手发表声明,强调社科院所属学术研究期刊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审稿费,抵制任何形式的人情稿、关系稿、有偿稿,并公布了83种学术研究类期刊的投稿网址、电子信箱以及监督电话。
一些地方也颁布了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调查处理办法。2019年8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发了《相关科学研究作假犯罪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目的是在上海市健全预防与惩治并举的工作监督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科学研究环境。部分高校还积极建立完善学术研究赞扬管理工作制度,为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和学术研究创新营造较好的管理工作制度环境。2019年4月,清华大学颁布了《相关完善学术研究赞扬管理工作制度的纲要》,发布了新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了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在赞扬博士生学术研究水平上,不再以学术研究论文作为的唯一依据。这是国内首家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博士学位限制条件的重点高校。
3、更进一步强化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建议
近两年来,国家对学术研究作假难题的环境治理力度空前,对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倚重程度空前。当前我省科学研究廉洁难题的特点与现状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研究廉洁难题时有发生;
二是科学研究廉洁难题复杂多样;
三是个别廉洁难题影响恶劣、性质严重;
四是学术研究上的潜规则不能遗漏;
五是学术研究作假取证难、处理不严;
六是学术研究作假在网络上曝光的较多。
近两年来,国家对学术研究作假难题的环境治理力度空前,对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倚重程度空前。为防止学术研究作假的犯罪行为死灰复燃,避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应更进一步探索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逐步形成环境治理的长效监督机制。针对当前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与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中的不足,提出下列意见和建议。
3.1 保持压制学术研究作假的高压态势
为了更进一步做好学术研究作假环境治理工作,今后应当处理好对待学术研究作假难题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建议将2018年5月《纲要》的颁发作为一个时间节点,对于在此前后发生的学术研究作假案件,实行区别对待。在此之前发生的,可以视为存量,考虑其发生时存在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在处理上可以酌情放宽;在此之后发生的,可以视为增量,是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规定明确的情况下发生的,属于明知故犯、顶风作案,应当严肃处理。我们应将压制重点放在学术研究作假的增量上。
3.2 更进一步发挥好媒体的作用
实践证明,大众传媒在压制学术研究作假、强化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方面做得好的媒体有《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近年来有将近一半的学术研究作假案件,是由这些媒体曝光的。通过媒体报道,逐步形成大众舆论,倒逼学术研究作假涉事人所在基层单位采取行动,开展调查和处理。今后应当完善媒体参与学术研究作假难题报道的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各基层单位调查学术研究作假案件的过程,要全程向媒体公开,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调查处理的结果,不能满足于内部消化,而应当在媒体上公布。
3.3 强化科学研究廉洁独立调查委员会工程建设
《纲要》规定,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科学技术部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赋予了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组建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职权。为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研究廉洁办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发生学术研究作假难题的基层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的进展及结果。
目前这样的信息沟通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主要通过媒体报道来了解学术研究作假案件的曝光、调查和处理情况,这不利于其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责任基层单位对学术研究作假案件调查处理不力,或者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存有异议时,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应当及时介入,监督问责,必要时组建跨职能部门的联手调查组直接开展调查。
3.4 加快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与人才赞扬体制改革举措落地
化解科学研究廉洁难题,从根本上说,有赖于建立科学合理的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与人才赞扬体制监督机制。2018年年来,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一连串体制改革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与人才赞扬的管理工作制度和文档,部分得到了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不少尚未得到落实。
朱镕基总理在2019年3月两会上强调:要在促进科技体制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体制改革经济政策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大力简除烦苛,使科学研究人员苦心向学、创新突破。
一些好的体制改革思路和经济政策之所以没有落地,除了一些职能部门不愿放权外,还与未能找到既人性化又能够有效管理工作的办法相关。如何化解在科学研究管理工作和人才赞扬难题上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难题,建立起既符合科学研究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又体现公平公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制度,考验着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智慧,也考验着科学研究人员的廉洁。
3.5 强化对学术研究作假犯罪行为立法顶层设计
目前针对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的举措还基本停留在经济政策与管理工作制度层面,同时缺乏刑事立法。如一些中介公司从事论文代写、代发活动,严重扰乱了学术研究出版秩序,也助长了学术研究作假之风,但目前只能按照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力度小,威慑力有限。随着我省科技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科技应用领域的失范、失控犯罪行为所带来的风险与危害也在与日俱增。
2018年底引发轩然大波的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我省科学研究伦理工程建设敲响了警钟。通过强化科技伦理的研究和工程建设,加快相关应用领域的立法进程,避免少数科学狂人冒险犯罪行为给国家乃至人类造成的危害,应当尽快提上相关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只有强化对学术研究作假、科技伦理的深入细致研究,在此基础上填补该应用领域理论、管理工作制度和立法上的空白,才能更好地促进科学研究廉洁,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科学研究廉洁工程建设长效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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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瑜,李艳,唐婷,等.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朱镕基提了哪些科技关键字?[J].中国科技财富,2019,(3).
[6]新华社.严重违背科学研究廉洁终身追责[EB/OL].https://dy.163.com/article/DJ476LU205129QAF.html,2018-05-31.
(注:本文转自《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7期;作者:詹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