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值班以为准]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规定

为保护国家机关恒定社会秩序,及时发现和应付各种类型突发性事件,明晰值守职能,严肃认真值守党纪,更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值守组织工作的的民主化、社会秩序化和制度化,提升组织管理效率,保证政令通畅,依照国家机关组织工作前述,经领导班子科学研究下定决心,制订本明晰规定。

一、值守精心安排

(一)服务部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值守整体精心安排组织工作。各处室依照前述精心安排好值守表,报服务部。由服务部汇整统一精心安排值守。

(二)值守主要包括晚班、耶尔莱和领导班子值班。其值守次序和天数如下表所示:

1、晚班

由国家机关除领导班子外在岗的男同性恋(含已签订合同的雇用相关人员)按次序(附后)值守,主要就负责管理每晚的白天值守。值守天数自当日的上午5:00或5:30至翌日的傍晚8:00,值守处所在值守室。

2、耶尔莱

(1)、耶尔莱主要就指休息日和假日值守。由国家机关在岗的女共产党员(含已签订合同的雇用相关人员)负责管理休息日和假日的白天值守组织工作。值守天数为傍晚8:00到上午5:00或5:30。值守处所在服务部。

(2)、为化解耶尔莱值守相关人员傍晚用餐难题,值守相关人员在维持值守电话号码通畅的情况下,需于12:00至1:30出外用餐。

3、领导班子值班

(1)、局领导班子推行全日值班制。主要就负责管理值班当日的晚班和休息日、假日耶尔莱、晚班布季谢的各种类型关键、突发性、即时事宜的协同处置组织工作。

(2)、值班天数精心安排。领导班子值班天数和国家机关值守天数完全相同。

(3)、值班领导班子休息日、假日一般而言要到岗值守;带值晚班,可不出值守室值守,但要与值守相关人员扎实推进交会,维持连络通畅。

(4)、值班领导班子要协同处置好相关公务,并强化对值守相关人员的领导班子。

(5)、休息日和假日每晚精心安排一辆值守车,为值班领导班子值守和处置公务服务。

保护科不参与国家机关值守。其推行24小时值守制度,值守相关人员在本处室值守。具体内容值守制度、值守天数、值守相关人员精心安排等,由保护科依照前述情况自行制订,但要提前一周将具体内容的值守表报服务部,便于组织工作联系。

二、值守职能

(一)来电处置。认真接听和处置各种类型公务来电,并对来电内容、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认真做好记录。

(二)来访接待。认真接待因公来访者,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并视情况按要求积极妥善的处置好相关事宜。

(三)公务处置。负责管理处置值守期间的一切公务和领导班子交办的有关组织工作事宜。

(四)卫生保洁。值守相关人员要扎实推进值守室和服务部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等杂物。

(五)安全巡查。晚班值守相关人员要带领门卫,对国家机关的3座办公楼每晚巡查两次,保证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安全。

三、值守事务处置程序

(一)即时事务处置程序

值守相关人员在接到上级和有关部门需我台急待处置的有关事务的通知后,应按下列程序妥善处置:

1、准确、及时记录电话号码内容。主要包括:来电天数、来话人、来电事由、联系电话号码、办理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等。

2、重大事宜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班子,按值班领导班子的指示执行;涉及到处室具体内容业务的,要立即通知到处室的主要就负责管理人。

3、在自己值守时限内须完成的组织工作,要督促相关处室和相关人员按时限要求完成;超过自己值守时限没有完成的组织工作,要向接班的共产党员交接清楚。

4、对有关事宜的处置结果,要及时向值班领导班子汇报,并做好记录。

(二)一般事务处置程序

1、有线电视服务事宜。

值守相关人员接到用户申请有线电视服务的电话号码后,要立即通知保护科。保护科值守相关人员要依照来话人反映的情况,依照组织工作流程,迅速落实,保证让用户满意。

2、其他事务。

(1)认真询问并做好来电记录,能立即解答或化解的事宜,要立即办理。

(2)不能立即解答或化解的事宜,要做好解释组织工作,并立即向有关领导班子汇报或同有关相关人员沟通,争取尽快化解并及时给予回复。

(3)需待组织工作日才能处置的事情,应于上班后及时向有关领导班子汇报,并协助相关处室将落实结果予以答复。

四、调换班明晰规定

(一)一般而言按既定的次序值守。但遇下列情况,可按下列明晰规定换班和调班。

1、换班。值守相关人员因故互相自愿换班的,须提前向当日的值班领导班子汇报,同时,要向服务部书面备案。备案后,值守责任发生转移。没有备案的,值守天数发生的一切难题均由原值守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2、调班。值守相关人员因病、带薪休假、因公出差或公派出外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按照既定的次序值守的,处室主要就负责管理人要提前向服务部报告,并自行精心安排好相关人员递补值守。

3、换班和调班均由各处室主要就负责管理人自行精心安排。

(二)遇特殊情况时,服务部有权调整值守次序、值守相关人员和值守天数。

五、其它要求

(一)坚守岗位

1、值守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能,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私自脱岗。

2、严禁由非国家机关组织工作相关人员代替值守。

(二)严格交接班

1、交班前,值守相关人员应认真清扫值守室(服务部)的卫生,收好文电和有关资料,认真填写值守记录,做好交班准备组织工作。

2、做好值守衔接,下一班相关人员没有来接班时,本班值守相关人员不准离开岗位。交接班时,要当面告知值守期间的未尽事宜,妥善交接有关材料何物品,如实填写交接班天数,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维持连络通畅

值守相关人员在值守当日,要维持值守电话号码通畅,严禁因私事长天数占用电话号码。

六、惩处

鉴于值守组织工作的关键性和特殊性,对违反相关明晰规定的,坚持从严追究、从重惩处的原则。

1、迟到、早退。值守相关人员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月奖金50元。

2、脱岗。值守相关人员每脱岗一次,扣罚当月奖金2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脱岗:

(1)值守相关人员在接班相关人员未到岗的情况下即自行离岗的;

(2)值守期间因私事擅离岗位的;

(3)委托非国家机关组织工作相关人员值守的;

3、旷工。应到岗但未到岗值守的,或超出明晰规定到岗天数在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次,扣罚当月奖金500元,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4、值守相关人员因脱岗或旷工使集体财产或声誉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5、值守相关人员接到用户申请有线电视服务的电话号码后,在立即通知保护科的情况下,若保护科超过10分钟无人接听电话号码,每有一次,扣罚保护科值守相关人员当月工资50元;超过20分钟无人接听电话号码,每有一次,扣罚保护科值守相关人员当月工资200元。

6、交班不规范。值守记录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的;交班时没有详细告知未尽事宜而贻误组织工作的。扣罚交班相关人员当月奖金50元。

7、调换班不规范。因未按要求调换班,导致值守组织工作发生脱节,扣罚处室主要就负责管理人当月奖金100元。

8、惩处实施。值守相关人员出现上述应予惩处情形的,由服务部提出惩处意见,经当日值班领导班子签字,报主要就领导班子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兑现。

七、本《明晰规定》由服务部负责管理解释。

八、本《明晰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明晰规定有与本《明晰规定》相抵触的,以本《明晰规定》为依据。

发布于 2022-09-27 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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