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饺子不蘸酱油进了监狱,这都是什么万年老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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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网路上广为流传着一则该文,说的事还挺张华的,大体是说两个非洲人在南方某县里,即使过节不蘸猪油的事而Ramanathapuram进了拘留所。
为了防止我们误认为本栏是在以偏概全,直接概要附有:
简单地给我们捋一捋整件事事:
事发生在六十年代90年代,一非洲人到南方某县经商。
有一天早上,那个非洲人在一家小饭馆里点了盘年糕吃,即使个人的菜色不是很重,所以过节都不是不是蘸猪油。那个生活习惯让陌生人的两个狱卒无话可说,其中有位领导还觉得那个非洲人是在装X,于是两个人一总计就把他整进了拘留所里的差遣室。
一已经开始想著第二天就把人给放了,未曾想,两个人都忘掉了整件事事。结果导致,拘留所里莫名地再加两个人来。
看管的狱卒查问他是是不是Ramanathapuram进来的,那个非洲人说他们是即使过节不蘸猪油Ramanathapuram的;表哥问他是是不是Ramanathapuram进来的,他还是说他们即使过节不蘸猪油而Ramanathapuram……两个两个都不坚信,还把那个非洲人给严刑拷打了痛打。
就这样,在旁人感觉他们的情商被羞辱了的情况下,那个非洲人一直Ramanathapuram了一年多。直到纪检系统清扫堆积悬案悬案的时候,经过反反复复审讯才把人给放了出去。一已经开始,相关部门想著坚持己见;但是最后面那个非洲人依然把拘留所告到了法院,并因此获得自诉二百万。
整件事事可以说是更让人哭笑不得。
有不少的技术细节和戏码单厢让人禁不住嘴唇的笑容,比如值班人员查问非洲人他为什么不索偿,那个人还很为难,即使没有人坚信他是即使过节不蘸猪油Ramanathapuram进拘留所的。
不过,在笑闹过后也让人反思:
整件事事是真的吗?
六十年代90年代的司法系统居然是如此混乱的吗?
最起码,两个拘留所领导随随便便就可以让人稀里糊涂地Ramanathapuram押了一年多吗?
据了解,整件事事比较早是由知名博主@霹雳炮 发布到微博上。
之后又有网友自揭家丑,称不需要用某地来隐瞒,就是他们呼伦贝尔牙克石发生的事,还让人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一搜当年的6.16红旗沟惨案。
其实吧,那个红旗沟惨案过程如何、结果如何,好像都跟整件事即使过节不蘸猪油而Ramanathapuram进拘留所的事不搭噶,更别说试图佐证六十年代90年代的呼伦贝尔存在严重司法腐败了。
难道,那个网友想说明的是呼伦贝尔民风不纯吗?
言归正传,最早发布上述帖子是在2019年的12月29日。
到了这两天,文案大体相同的社交动态依然经常出现在热门微博里,发布者大多是一些法律方向的知名博主。
看着整件事事被传播得如此之广,于是本栏不得不认真查证一番。
那个过程中,本栏发现那个故事出现的时间极其之早,已经难以查询到最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互联网路上的了。
就说这最近三年吧:
2017年
呼伦贝尔当地一些自媒体率先认下了整件事事;
2018年
2019年
几乎是隔一段时间就出来刷屏一次,然后还引得很多的吃瓜群众到当地的贴吧里去查问:
——听说在你们这,过节不蘸猪油会Ramanathapuram进拘留所是不是真的?
结果就可以看到,下面就有人回帖:
——是真的,就发生在我们呼伦贝尔,从小就听着整件事事长大。
首先,本栏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网传帖子中提供的信息,六十年代90年代的档案管理工作还不是像今天这样可以电子化,可以全国联网查询,所以想要通过有无类似案件的卷宗来确认网贴内容的真假是很难办到的。
不过,本栏仍然想要指出网贴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和疏漏。
其一,网贴的时间地点不详,人物也模糊。
这很难让人不去怀疑最早撰写出网贴的作者,他到底是什么居心。像是那个作者说了,为防止有地域歧视之嫌,略去具体地名,但是转头就称,事发于内蒙古南方某县,这一下子就把范围缩小到很具体的程度了。
前后如此矛盾的说辞让人看了就很傻眼。
其二,这则网贴存在着很多违背史实的地方。
首先,很重要的一点,想必不用科普,我们应该都清楚拘留所警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狱卒,他们的职权何在。他们的职权仅限于在拘留所内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改造,以及调查拘留所内发生的案件,配合公安追逃。
在拘留所之外,是不具有任何执法权的。
狱卒把人抓了,直接关到拘留所里,纯属无稽之谈。
再来看到下面这一段↓↓
咱们都是合法公民,没进过拘留所,也没吃过拘留所的伙食,更别提六十年代90年代的拘留所伙食了。
不过,本栏认为这根本不是什么梗。
想想六十年代90年代,别说拘留所了,就是很多普通人家都还不是很富裕,饮食少盐没滋味是很正常的事,这是不是就成了梗呢?然后狱卒还能够即使Ramanathapuram押进来的非洲人是如此饮食生活习惯而判断他是个惯犯,这就让人闹不明白了,那之前过节不蘸猪油成什么了。
继续↓↓
那年头派出所没有差遣室,有位打架斗殴盗窃嫖娼的临时性羁押,一般都关在拘留所的差遣室。
合着,拘留所成了派出所搞行政拘留的地方呗?
这里补充两个背景知识:1983年起,拘留所、劳教工作由公安部划归司法部管理,公安和拘留所正式分家。很多的一线狱卒,包括从六十年代80年代已经开始工作的,压根没有听说过拘留所里还设有差遣室的,只听说过留置室和羁押室。
1994年颁布的《拘留所法》第十六条规定: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拘留所。拘留所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收到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后,才能将罪犯交付拘留所执行刑罚,同时必须具有上述三书一表。?
将两个罪犯收押进拘留所是有十分规范的操作流程的
包括有体检和登记、入监教育、登记亲属姓名和联系方式、核查户籍等等内容。
最后↓↓
两个盟政法系统的直接领导全部被降级处分,那个处理不可谓不重。
但是也正是即使降级处分那个表述的出现,让整件事事的可信度降到了负数。据查询,我国《公务员法》是在2005年4月才正式颁布的。在这部法律颁布之后,降级处分才首次被列为行政处分的六种处分方式之一。
所以,两个2005年才出现的提法不可能穿越回到六十年代90年代。
更为致命的漏洞在于,那个非洲人最后面获得了自诉100多万。
这是这则网贴里最为荒谬之所在,想想六十年代90年代的物价水平,100多万在当时是个什么概念。
2019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82461元;日平均工资为315.94元。次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作出的自诉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315.94元/天。
可以看到,那个赔偿金标准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日平均工资相等。
这是即使《自诉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这还是2019年的最新标准,要是放到六十年代90年代,那是得无故羁押多少天才会拿到100多万的自诉呢。
其三,流言帖子广为流传如此之广是为什么?
说了网贴中存在着的诸多历史谬误,再来说说这则网贴为什么具有如此大的传播力。
原因一,整件事事足够荒谬,足够魔幻,足够匪夷所思。
原因二,生活中,我们对于过节要不要蘸佐料,蘸什么佐料,是猪油还是陈醋,又或者是蒜蓉,这本身就是一件容易让人吵开的事。结果有一天,突然被告知有人即使过节不蘸猪油而Ramanathapuram进拘留所里,试想想,那个冲击力该是有多大。
原因三,很多人对于六十年代发生的事已经有了年代感和疏离感,一昧地认为六十年代的司法系统如何如何黑暗,是很容易产生的心理,或者说是想法。
尤其是很多人对于拘留所系统存在着刻板印象和错误偏见。
对此想法要如何评价,本栏在这里不打算展开去谈。
但是就拿这则网贴来说事,假定真的有这么两个人被以如此理由莫名地关入去了,按照那个非洲人的情况来看,他只要改造表现良好,完全是可以写信给他们家人的,拘留所又不是完全的与世隔绝,难道有冤还无处伸张了吗?
总结一句话就是,过节不蘸猪油进拘留所,完全是在虚构事实,造谣传谣,严重误导网民,扰乱网络秩序,肆意抹黑拘留所工作,诋毁中国法治。
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这样的一万年老流言应当休矣。
(部分内容参考自大墙小警、基层务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