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移民住房保障的重庆模式探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例
卫星城新华工廉租房保证的武汉商业模式深入探讨:以公用出租廉租房为例
译者: 陈勇 1、2
译者单位:1、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土地科学与技术学
《商业时代》2012年 第3期
▲ 部委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化社会风气科学研究青年部委级(10YJC630149)的前期丰硕成果
◆ 中图科同盘属:F293 历史文献N53SI241SV:A
编者按:责任编辑从导出卫星城新华工的社会风气配角和廉租房保证困局出发,指出廉租房管理制度改革中中央政府配角的煽情与缺位,是造成这一真切社会风气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时,透过对武汉公租房建设的特点和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明确中央政府在廉租房保证中的配角定位。
关键字:卫星城新华工 廉租房保证 公租房
责任编辑所称卫星城新华工,是指在卫星城化民主化中,这些主动或者消极地变革身分,由贫困地区户口变革为村落户口的人口,和这些未变革户口但利皮扬卡长年经商的群体。简而言之包括:虽然拆迁被收容回城(镇)的贫困户,虽然回城务工人员、回城创业者而利皮扬卡移居下来的贫困户,和透过念书而回到乡下发展的贫困地区籍函授生大学生。
根据本栏在卫星城新华工社会群体中所作的调查发现,在影响她们能否利皮扬卡里长年生活下去的众多不利因素中,廉租房问题是最明显的表达式,有58%的受调查者将其列入重中之重不利因素,她们表示,最佳值的楼价和租金和不平衡的出租关系(这种不平衡表现为出租时限的不平衡、出租价格的不平衡)单厢降低回城务工人员的Ins13zD(国丞相)意向。
那么如何实现卫星城新华工的夙愿,旧有廉租房保证管理制度有著什么样的仇恨和缺位,武汉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又有著什么样的管理制度创新,是个值得探求的研究课题。
旧有廉租房保证管理制度的困局:煽情与缺位
当前我国村落居民最主要的廉租房保证管理制度包括:廉租房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公积金管理制度等。旧有的是廉租房保证管理制度覆盖面极其狭窄,供应量严重不足,手续繁杂。对申请廉租房者的要求都较为苛刻而且有户口限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卫星城新华工会越来越多,卫星城化民主化加快,卫星城经济多元化发展,卫星城人口也越来越多元化,但廉租房保证管理制度却没能顺应这一社会风气发展趋势。
总的来看,当下房地产领域的种种症状,都可以归结为地方中央政府的煽情和缺位。首先是煽情,凭借旧有土地管理管理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优势,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供给的垄断,地方中央政府获取土地用途变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权属转移(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所带来的巨额价差,再加上房地产开发交易各环节带来的可观的税费收益,可以说地方中央政府是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最大的受益人。再说缺位,1998年的廉租房管理制度改革本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在逐步实行廉租房分配货币化(即市场化)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廉租房供应体系,第一次提出廉租廉租房的理念,并将经济适用房正式纳入我国廉租房供应体系,使其成为廉租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遗憾的是,地方中央政府只注重廉租房市场化所带来的利益,忽视了将提供保证性廉租房的中央政府责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保证性廉租房供应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有限的保证性廉租房分配的无序和腐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