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因香港上水一名清洁工死亡被判入狱五年半。

中新社香港8月12日电(记者韩兴通)2019年香港“修宪风暴”期间,一名示威者在上水投掷砖块,击中一名清洁工,致其死亡,另一名男子眼部受伤。两名涉案被告早前被判暴动罪。该案1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两人各被判处5年半监禁。

被告刘子龙(现已19岁)和陈艳婷(现已18岁)被控参与2019年11月北区市政厅骚乱,期间70岁的清洁工罗长青被砖头击中后倒地死亡。另一名男子,当时大约60岁,被袭击后左虹膜撕裂。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他们被判犯有暴乱罪。

法官杜在判刑时表示,两名被告曾计划到现场拆砖及阻路,骚乱案必须受到惩罚,以起阻吓作用。考虑到两人年龄小,缺乏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法官特别称赞当天拆除砖块和路障的市民为“无名英雄”,称他们不求任何政治或个人利益,只求挺身而出帮助社会,行动无私无畏,体现了香港精神。(完)

发布于 2022-08-16 13: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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