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情况通报(12月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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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1日疫情发布会是几点开始?
北京疫情新闻发布会一般是每天下午16点举行。通报前一天零点至24点的疫情及24点至当天下午15点发生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四川一村民袭警,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连开数枪致其身亡,村民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这个村民认为警察是和举报他的人是同一战线的。
四川一村民袭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村民的父亲陶爸爸介绍,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死去的儿子是三儿子。11月30日下午5点,因三儿子挖断道路,大儿子无法将猪饲料运回家,大儿子就报了警。陶爸爸说,警察来的时候,三儿子接到电话回家后,和警察发生了冲突。警察鸣枪示警,但是三儿子不听,还用钢棍追警察,警察劝阻无效后,便开了几枪。陶爸爸说警察开枪的地方就在他的猪圈旁边。当时,因为有车辆挡住了视线,他没有看到警察开枪的过程,只听到了枪声。急救人员到达后,在现场对三儿子进行救治,但未能挽救他的性命。
目前,警方已经发布警情通报了。
12月1日晚,宜宾市公安局徐州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1月30日15时40分许,接到村民陶某文的报警,称其兄弟陶某将两兄弟共同修建的道路挖断,阻断了自己的饲料运输车通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陶某和妻子拒绝配合调查,并侮辱了民警。陶某还用水泥块砸警察余某的头,并拿起钢管冲向余某,在多次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未果后,余某对其开了枪,并立即拨打了120。陶某死亡,民警余某也因头部受伤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我个人的看法
这种行为真的太过分了,该男子多次向警方头部攻击,警方多次口头警告他不要这样做。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公然攻击警察,这已经违法了。警察帮我们解决事情,有什么矛盾可以说出来,不应该用武力解决。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宜宾一男子攻击民警被开枪击毙,这件事你如何看待?
2021年11月30日下午,四川宜宾叙州区观音镇佑之社区,一农户拒不配合处警民警,砸伤其头部并手持钢钎冲上民警。民警连开数枪击中男子,最终男子抢救无效身亡。当地警方称,经多次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无效后,民警开枪将其击倒。
我获取的两段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拿着棍追状打着两名民警,民警一边后退,一面朝男子开枪,男子中枪后倒地。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对男子进行救治,男子腿部、臀部多处贴着纱布。视频中出现了七声枪响。当地多位居民称,被枪击的男子姓陶,49岁,目前已经身亡。
事件经过
12月1日,我联系上陶某的父亲。陶父介绍,自己有三子一女,死亡的儿子是老三。11月30日下午5时许,因为老三将路挖断了,导致大儿子不能将猪饲料运回家,大儿子报警,民警赶来处警。
陶父称,民警来时,老三并不在家,接到电话回家后与民警发生了矛盾、拉扯。民警曾鸣枪示警,但老三没听,并拿着钢钎追赶民警,民警随后开了多枪。
陶父表示,民警开枪的地方就在他家的猪舍边上。当时因为有车辆阻隔视线,他并未看见民警开枪的过程,只听到枪响。急救人员赶到后对三儿子现场进行救治,但没能救过来。
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12月1日晚,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1月30日15时40分许,我局观音派出所接村民陶某文报警,称其弟陶某(男,49岁,宜宾市人)将其兄弟两家共同修建的道路挖断,阻拦自己运输饲料的车辆通行。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陶某及妻子熊某英拒不配合调查,还辱骂出警人员。陶某用水泥块将民警余某头部砸伤,又手持钢钎冲向余某。经多次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无效后,余某开枪将其击倒,出警人员随即拨打120开展救治。
陶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余某因头部受伤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对此事的看法
事情已经很明了,可以直接看官方警情通报。需要明确的是:开枪前警察应当警告,警告的形式和次数没有硬性要求,不存在警察一定要口头警告+对空鸣枪几次后才能开枪的规定。并且,在来不及警告或警告会引发更严重后果时,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发现很多人还不知道,钢钎是何物?我直接上图。
钢钎这玩意,正名叫“尖头钢棒”,一般是用作在山岩开凿钻孔,根据型号大小起码都有好几斤重量。被这这玩意在人身上随便轻轻地戳一下,轻则骨裂重则直接开一个洞了。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民警在已经被陶某用水泥块砸伤头部的危急情况下,面对冲来的钢钎,这已经是对警察生命安全的严重侵害。我认为警察做得没错!
关于公文通报范文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关于公文通报 范文 ,欢迎参阅。
关于公文通报范文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强化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全面提升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我州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局于12月1日至15日对州直列入目标绩效考核的82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的总体情况分析,各单位依法治档的意识有所增强,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具体表现为三方面:
(一)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档案法》和《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明确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制订了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使档案工作有领导、有人员、有计划、有 措施 ,有经费保障,为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评的 方法 ,重点检查了各机关单位20xx年度档案的立卷归档和安全保管工作,95%以上的机关单位完成了立卷归档工作,而且质量较以前有所提高。州委办、州政府办、州 教育 局、州检察院等单位在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等方面完成得较好。绝大多数单位使用了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档案管理。在档案保管条件方面,许多单位加大了投入,积极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州国税局、州公安局、州烟草局、州林业局等单位还安装了档案密集架。在档案利用方面,许多单位都能积极拓宽档案利用范围,为本单位的工作查考、编写部门志等工作服务。多数单位编有《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基础数字汇编》等多种检索工具。
(三)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有所提高
从检查情况表明,通过近几年开展对全州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大部分机关单位的档案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基本按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开展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能更好的为机关工作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少数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档案管理、档案资料收集、立卷归档、档案利用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不按时立卷归档,使机关档案大量积存。有的单位在立卷归档时,注重文书档案,对业务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财务档案的收集不全面,归档不及时。
(二)档案整理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一是归档文件的签发、定稿不全;二是少数单位文件装订不符合要求;三是有分类不清,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的现象;四是档案装具不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三)极少数单位的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有的虽有档案室,实际上是杂物室。
(四)少数单位档案人员更换频繁,档案人员业务生疏,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工作纳入单位的目标考核,切实解决本单位档案工作中的问题。
(二)各单位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要保证档案人员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进行具体的档案业务工作的时间,档案人员要加强档案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
(三)要重视本单位不同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实现本单位所有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关于公文通报范文2
县城各单位:
3月25—27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县城74个正科级以上单位机关庭院(含二级机构和家属楼)进行了卫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的74个单位,卫生状况好的单位有县药监局、县档案局、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县水务局、县房产局、县检察院、县人民 保险 公司等单位,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多数单位未组织召开创卫专题会议,未组织学习相关创卫知识。二是部分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未按时更换或未按要求更换。三是县地税局、县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卫生出现了严重反弹,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考评结果运用
1.按桃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对检查得分在90分以下的县地税局、县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2分,单位一把手到桃江广播电视台作公开整改承诺。
2.取消县地税局“卫生达标庭院”光荣称号。限期整改一个月,若仍不达标,呈报省爱卫办取消其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光荣称号。
3.对得分在90—95的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日常保洁。
附:单位卫生检查情况统计表
关于公文通报范文3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宁乡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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