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能源汽车推广]最新!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来了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科学控制技术部、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日前联手下发《有关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明晰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30%;承租汽车、高架道路货运、承租(含Performante)、路政、卫星城配送、邮电外卖、民用机场和党政领导其职应用领域符合规定的工程车,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20%。2022年新能源汽车添置补贴经济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中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验车的工程车无须给与补贴。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联手相关部门创建协调监督机制重要信息共享资源监督机制,不定期汇整着火及重大交通事故重要信息,大力推进创建工程车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制度,对于谎报交通事故重要信息、不相互配合进行调查的,视故事情节酌定中止或中止当事车款补贴资格证书。
有关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
财建〔2021〕466号
各县、省、省辖市、副省级司法厅(局)、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行政部门、信息技术厅(局、科协)、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效率产业发展发展,搞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工作,现就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表所示:
01
维持控制技术评价指标平衡
秉持陡峭补贴TNUMBERG63S4M工作力度
为缔造平衡经济政策环境,2022年维持旧有添置补贴控制技术评价指标架构及准入门槛明确要求维持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 科学控制技术部 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有关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0〕86号)明确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30%;承租汽车、高架道路货运、承租(含Performante)、路政、卫星城配送、邮电外卖、民用机场和党政领导其职应用领域符合规定的工程车,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20%。
02
明晰经济政策中止年份
搞好经济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 科学控制技术部 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有关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0〕86号)综合控制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明确要求,为维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良好产业发展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和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添置补贴经济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中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验车的工程车无须给与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工作力度,搞好以前年度推展工程车的清算收尾工作。
03
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引导
确保质量和重要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有关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明确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搞好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处置。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联手相关部门创建协调监督机制重要信息共享资源监督机制,不定期汇整着火及重大交通事故重要信息,大力推进创建工程车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制度,对于谎报交通事故重要信息、不相互配合进行调查的,视故事情节酌定中止或中止当事车款补贴资格证书。
本通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事宜,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审批责任有关事宜的通告》(财建〔2016〕877号)、《有关调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6〕958号)、《有关调整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8〕18号)、《有关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19〕138号)、《有关支持新能源公交车产业发展化的通告》(财建〔2019〕213号)、《有关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0〕86号)、《有关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
科学控制技术部
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经济政策解读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科学控制技术部、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联手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 科学控制技术部 产业发展发展体制改革委有关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1〕466号,以下简称《通告》),现解读如下表所示:
一、有关《通告》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手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控制技术水平不断进步、产品性能明显提升,产销规模连续六年位居世界首位。
2020年4月,四部委联手发布了《有关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的通告》(财建〔2020〕86号),明晰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国际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10%、20%、30%,公共交通应用领域符合规定的工程车,2020年补贴国际标准不TNUMBERG63S4M,2021-2022年补贴国际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对全球疫情蔓延、芯片短缺等不利影响,仍实现了大幅增长,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发展态势良好。2022年,补贴经济政策将按既定安排继续有序TNUMBERG63S4M,缔造平衡经济政策环境,四部委于近期联手下发了《通告》,明晰了财政补贴经济政策有关明确要求。
二、有关2022年新能源汽车添置补贴国际标准
按照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2022年新能源汽车添置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30%;承租汽车、高架道路货运、承租(含Performante)、路政、卫星城配送、邮电外卖、民用机场和党政领导其职应用领域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国际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TNUMBERG63S4M20%。按此,《通告》明晰了不同类型、不同应用领域工程车产品的补贴国际标准,且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品控制技术指标明确要求
近年来,在补贴经济政策扶优扶强导向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提升,控制技术水平明显进步、产品实用性大幅提升。根据财建〔2020〕86号文件2021-2022年,原则上维持控制技术指标总体平衡的规定,2022年添置补贴经济政策维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续驶里程、能耗等控制技术指标准入门槛维持不变,平衡企业预期。
四、有关明晰添置补贴截止时间节点
按照财建〔2020〕86号文件明确要求,综合控制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化财政补贴经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和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为维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良好产业发展发展势头,平衡行业和消费者预期,《通告》明晰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添置补贴经济政策中止,12月31日后验车的工程车无须给与补贴。
五、有关进一步加强产品安全监管
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健康有序产业发展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具有智能网联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逐渐应用于市场,带来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成为重要关注点,我国新能源汽车工程车着火、安全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强化产品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车质量和重要信息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通告》明晰提出要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等措施。同时,围绕工程车着火、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创建协调监督机制重要信息共享资源监督机制和工程车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制度,对于谎报交通事故、不相互配合进行调查的企业,视故事情节酌定中止或中止当事车款补贴资格证书。
(来源:轻工业和重要信息控制技术部装备轻工业一司)
【实习编辑:汪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