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对付对付]货银对付制度
货银对抗管理制度的概念
货银对抗管理制度(Delivery Versus Payment,简称DVP,即郑焕坚、郑焕坚)又称券款对抗,是指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托管政府机构与托管参予人在买卖结算历程中,当且仅当资本息交货时保险费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交货时保险费资本息,买卖结算顺利完成后不容撤消。在货银对抗的机制下,除非托管参予人发生资本息或投资顾问买卖结算偿付,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托管政府机构可以暂不向偿付参予人交货其买入的投资顾问或本息的资本息,并在必要时对暂不交货的资本息或投资顾问推行处置,进而掌控和化解托管政府机构本息损失的经济危机,保护按期参予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投资顾问服务项目协会(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Service Association,ISSA)将DVP定义为:银货对抗结果是动态并行的、最终的且不容撤消的。建立DVP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减少买卖劲敌方的信用风险经济危机(Credit Risk),消除卖方已交货投资顾问却未接到相应钱款,或是卖方已交货资本息而未接到投资顾问的本息经济危机(Principal Risk)。即DVP的核心涵义是投资顾问与资本息的买卖结算同时推行,进而防范买卖结算劲敌方的偿付经济危机。按照货银对抗的准则组织买卖结算是有效掌控托管经济危机的必然要求,是保护托管掌控数据安全可靠、确保市场恒定运转的重要手段。当托管政府机构提给当期托管服务项目时,推行货银对抗至关重要。在双边当期托管管理制度下,托管政府机构作为共同劲敌海曼给担保买卖结算,将所有托管参予人的劲敌方经济危机Kendujhar。任何托管参予人出现买卖结算偿付,托管政府机构都必须为偿付参予人退还其应当交货的投资顾问和资本息,以保护托管的恒定秩序,确保市场平稳运转。如果偿付方难以及时处置弥补偿付买卖结算的投资顾问和资本息且达到更进一步,就可能导致投资顾问托管掌控系统难以恒定顺利完成托管,甚至引发掌控系统性经济危机,严重危害整个投资顾问市场的恒定运转。从境外课堂教学状况看,货银对抗已成为全球投资顾问托管掌控系统普遍课堂教学的一项重要准则。
货银对抗管理制度的特征和竞争优势
在DVP托管形式中,托管合同除非形成,国债掌控系统手动检查和付券方的国债是否本息后,立即手动向缴付掌控系统发起资本息托管请求(即刻提款数据流),缴付掌控系统检查和退款方资本息足够后,间接借记退款方托管账产并间接借记付券方(付款方)托管账户,并将资本息已托管的信息及时处置意见反馈给国债掌控系统,国债掌控系统即推行国债的期货合约转让。这种托管形式的特征和竞争优势要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明确,安全可靠方便快捷
国债的期货合约转让与资本息的托管是相辅相成约束的托管条件,互相制约,两方职责明确,避免产生托管纠纷;国债的托管与资本息的托管的并行处置全由掌控系统手动处置顺利完成,并可实施动态监控,既没有人工操作方式的经济危机,也不用担心资本息不到位的问题,安全可靠、方便快捷、准确,极大地减少了买卖两方的操作方式、托管与信用风险经济危机。
(二)流程简化,效率提高
在DVP托管形式下,买卖员存档复查并确认命令发送后,只要两方的托管命令要素互相匹配,国债与资本息均本息,其国债期货合约与资本息托管立即通过国债掌控系统与缴付掌控系统并行顺利完成。一方面,原来需由国债部门填写资本息划款通知单并推行初审、复审甚至再审后送资本息经营管理部门填写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办理汇划再记账发送等一系列繁杂的中间手续均被省去了,操作方式流程大大简化,使操作方式员从大量的手工划款中解脱出来。对此,哈尔滨商业银行深有体会,他们过去顺利完成一笔业务因环节多,从命令确认到钱款期货合约需要30分钟至1个小时,而采用DVP托管形式后,只需3分钟,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另一方面,过去,为了资本息安全可靠期货合约,一般均安排在上午做业务,资本息备付额也相对要高,采用DVP托管形式后,下午同样可以做业务。特别是回购到期的托管,只要缴付掌控系统与国债掌控系统日初始化进入营业状态后即可推行到期合同的托管处置,手动顺利完成资本息的托管并解冻(购回)被质押的国债,正回购方当天可使用购回的国债,逆回购方当天可使用回购资本息,对买卖两方都有利。在提高托管效率的同时,资本息运用率也大幅度提高了。
货银对抗的托管模式
国际托管银行在《投资顾问托管掌控系统中的退款期货合约》报告中依据期货合约处置作业的区别.将DVP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投资顾问与资本息均以逐笔全额形式同时买卖结算
投资顾问与资本息均以逐笔全额形式同时推行买卖结算(以下简称DVPI)是指投资顾问从卖方向卖方推行最终期货合约的同时,资本息也从卖方向卖方作最终缴付,所有买卖结算都是不容撤消和最终的。
这种模式的实施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即投资顾问账户和资本息账户应当在同一个托管买卖结算掌控系统中。这种托管模式的优点在于资本息和投资顾问的同时等额推行对抗,彻底消除了本息经济危机,使得买卖更加安全可靠。但是这种托管模式有以下两点缺点:首先,容易导致买卖结算迟延或者失败。这种模式要求买卖两方的账户内必须具备充足的投资顾问和资本息,否则,必然会导致买卖结算出现迟延甚至失败。在日常经营历程中,托管参予人投资顾问账户或者资本息账户m现头寸短缺的情形经常发生.如果托管参予人难以及时处置处置好这些问题.那么必然影响到投资顾问和资本息的按期买卖结算。其次,容易引发重置成本经济危机。在买卖结算失败概率较高的状况下,重置成本经济危机发生的概率也随之增加。
为减少买卖结算迟延或者失败率、掌控重置成本经济危机或流动性经济危机,DVP1通常要求配套实施信用风险安排,南托管银行或注册登记托管政府机构为参予者提给一定限额的短期资本息信贷或投资顾问借贷服务项目,但要以买入的投资顾问或其他资产作抵押。如果参予者不能偿还信贷债务,则会产生新的重置成本经济危机或流动性经济危机。课堂教学中,这种信用风险服务项目往往有严格的限制。投资顾问托管政府机构往往实施托管会员资格经营管理、要求会员交纳一定的托管确保金,雪并对授信会员持有的投资顾问保留留置权。
(二)投资顾问以逐笔全额形式与资本息以当期形式买卖结算投资顾问以逐笔全额形式与资本息以当期形式买卖结算(以下简称DVP2)是指托管掌控系统在一定营业周期内,对买卖逐笔推行投资顾问的全额转移,即投资顾问从卖方转移到卖方后不再变动,而资本息的缴付则是在预定的营业周期结束时按托管轧差后的当期推行,即将资本息缴付当期从卖方账户划转到卖方账户。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对资本息占有量比较小,进而大大减少重置成本经济危机和流动性经济危机。由于资本息是以当期形式买卖结算的.买卖商用于托管的资本息存量就大大减少。伴随着托管掌控系统对资本息占有量的减少,等额的头寸可以满足更多的托管需求,进而减少买卖结算失败的概率,进而大大减少重置成本经济危机。这种模式的要紧缺点在于容易导致本息经济危机的发生。由于在该模式下出现投资顾问与资本息的区别步买卖结算,这为本息经济危机发生提给了条件。投资顾问转让方在投资顾问交货以后,可能面临买卖结算劲敌不能缴付对价资本息的经济危机。由于本息经济危机是投资顾问托管经济危机的重要根源,可能间接影响着整个投资顾问市场的健康运转,因此,DVP2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方可实施。从课堂教学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般采用确保退款管理制度(Assured Paymentb Arrangement).即在投资顾问转让时,要求卖方的开户银行做出不容撤消的退款承诺,确保在托管日本息向卖方的开户银行退款。这个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将托管参予人偿付的经济危机转嫁到外部确保人身上.由外部确保人承担本息经济危机,保护其他参予人和投资顾问托管掌控系统。在外部确保人破产的状况下,本息经济危机仍难以弥补。
(三)投资顾问与资本息均以当期形式同时买卖结算
投资顾问与资本息均以当期形式同时买卖结算(以下简称DVP3)是指托管掌控系统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对买卖引起的投资顾问与资本息推行当期轧差托管,在托管日均以当期同时转移期货合约。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买卖商对投资顾问与资本息头寸的调度、提高了买卖商的投资顾问买卖效率,减少托管失败的可能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重置成本经济危机或流动性经济危机的产生。这种模式最大缺点在于经济危机过度集中。DVP3如果不引人中央劲敌方管理制度作为配套措施,即使单个主体的偿付都可能导致掌控系统性经济危机的发生;但是在引人中央劲敌方后,市场经济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到了中央劲敌方身上,如果充当中央劲敌方的投资顾问托管政府机构出现运转问题,则掌控系统性经济危机可能会发生。
截止到目前为止,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新加坡、日本、欧盟和中国的香港地区等采用了货银对抗准则。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区别国家或地区具体采用的托管模式和操作方式有所区别,即使在同一同家内,区别托管政府机构采用的模式也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