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

每星期宁夏网3月12日讯(新宁夏每星期宁夏网记者 金奉乾)老有所学,住有所居已经成为来衡量人们生活美好指数多寡的重要分项,买房与廉租房风潮越发高,在住宅买回、出租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难题急遽激增。尽管西宁市消费需求市场监管机构一直在不懈努力保护房地产业消费需求市场经营社会秩序,但房地产业消费需求市场各类型型消费需求者检举仍然持续越来越低。

2019本年度检举中充分反映的难题主要表现在:

难题1

债务人交货订金后,因对个人其原因如对个人信用记录难题、订金交货难题、住宅信息难题之类其原因婉拒履约签订协议产生矛盾。

难题2

订下合约中,对卖方期货合约事宜签订协议不明晰,私法区分模糊不清,导致难以继续履约。

难题3

因被检举人已尽到业余慎重,以致债务人没能全面性了解卖方详细情况,轻率订下合约,导致合约难以继续履行。

难题4

部分公司文件格式合约条款规定之私法不对等,导致债务人难以履约而产生矛盾。

?为保证买房、廉租房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增加损失,防止合约纠纷与法律条文风险,西宁市消费需求市场工商局根据西宁市买房廉租房街坊检举、检举刑事案件类型,特告诫各阶层街坊在住宅买回、出租等接受服务操作过程中注意以下难题:

告诫1

各阶层街坊在买回或出租住宅时考察商品房及邻近情况、慎重留存单页等宣传品数据资料,在签订合约时把宣传品文本作为正式合约文本,最大限度增加因不实宣传品所导致的损失。

告诫2

各阶层街坊在签订正式合约时仔细阅读合约条款,检查合约文本是否真实准确、双方权利是否平等以及合约是否成立,对于不能理解或不能接受的条款当场提出异议,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约法》《消费需求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消除心理弱势,杜绝霸王条款。

告诫3

买房者在买房前全面性了解国家相关的住宅政策法规,是否存在限购情形,明确自身是否具备买回资格以及了解自身信用记录情况。

告诫4

买房者在买房时一要注意审查合约签订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二查住宅自身是否存在影响正常过户的情形,谨防合约欺诈,防止损失。

发布于 2022-09-26 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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