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一本最近超级火的小说,被求疯了!
暗影系暖婚 网红G360A
时瑾?姜九笙
求疯了 自恋女主唯爱时医师,店员自看起首
时瑾爱惨了姜九笙,姜九笙不知不觉的两个行径时瑾就能高兴很久
美术设计
笙笙,笙笙……
他常常这种唤她,柔情而缠绵。
自己是是不是比喻他的,华服新亚,公孙晶莹,虽则典雅,呵,那是这些‘自己’没看到过他拿着钳子剖尸时的样子,从那时起他的大耳狐被染红得摸了瞧瞧了摸。
他有个柔情的英文名字,叫时瑾。
姜九笙第二次见时瑾,在她公寓楼的升降机里。
你的手真漂亮。她衷心地惊叹,双眼移不开,我能……瞧瞧吗?
他讶异。
她说明:对不起,我有中度恋手癖。
他犹豫了较为久:对不起,我有中度自闭。顿了呵呵,很深入细致,只摸呵呵能吗?
流行乐新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们是个医师,不巧,保有那双她很想很想偷窃占据的手。
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钳子,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
她问:你在做什么?
他说:尸解。
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染红在她雪白的皮肤上。
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
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
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
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
她没这么爱过两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
他没这么爱过两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流行乐新星和天才医师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师是如何‘温润晶莹’地将神坛新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有一种爱情,叫时瑾与姜九笙,前两天交流群4群和大家还谈论这本短篇小说,我也知道有很多人看过,但是也有很多人没看过,书荒的宝宝能去看,当然也能二刷
暗影系暖婚这本书是我看的言情里面的白月光了,里面配角的感情也写的很好,女主时瑾是爱笙笙爱到了骨子里,宇文很好但我还是感觉时谨最配笙笙,很好的两本书,一定要去看
时瑾能为了姜九笙放下屠刀,姜九笙能陪着时瑾一起坠入地狱。时瑾爱姜九笙,最爱姜九笙的也是时瑾。因为姜九笙喜欢,他花了八年的时间把自己变成她最喜欢的样子,连各种小习惯都是。
忘不了之前时瑾和笙笙没在一起的时候,时瑾的备忘录:
笙笙喜欢白色的博美
笙笙喜欢医师
笙笙喜欢漂亮的手
笙笙不喜欢生气
要泪崩哇
所有伤在姜九笙身上的伤,时瑾都会如数的还回去。
虽然我很心疼宇文,但让我惊艳了整本书的是女主时瑾,他很爱姜九笙,一见钟情,八年等待,自恋症,把姜九笙写进了备忘录里,为了他最爱的笙笙,学会温文尔雅,他每次做了姜九笙会讨厌的事,都会说笙笙不喜欢,不能
宇文心疼是很心疼,可我没法想象如果姜九笙和宇文在一起了,时瑾会变成什么样,他也说了他的皮相就是用来给姜九笙使美人计的,他的手也是留给笙笙的,时瑾离不开姜九笙
宇文冲锋对姜九笙的爱是爱到骨子里的,也是藏到心里的,他觉得他配不上姜九笙,他说他自己脏,可是他不脏。
最忘不了的是宇文冲锋的那句妈 你放心 你儿子这辈子再也娶不到自己爱的女人了
他被下药了 姜九笙就在旁边 他能让她做解药 但是他没 宁可用刀划自己手臂都没碰她呵呵 他嘴上说着把她当摇钱树 心里的爱一点都不比时瑾的少 最后他自己两个人去世界各地 没爱人没家
爱得毫无底线的笙笙,爱得最疯的时瑾和爱得最卑微的宇文……笙笙为了时瑾放弃了三观,时瑾为了笙笙变得不像自己,而宇文为笙笙了永生孤独
如果能,就喜欢到你身披婚纱的那一天,等到了那一天,我会在婚礼上给你拉一首漂亮的曲子,让所有人都记住,你与你的他。——谢荡
她哪里是喜欢黄桃味的酸奶
明明就是他给她是黄桃味的酸奶她才喜欢的
喜欢时瑾。谢荡很奶 他和宇文也爱极了姜九笙 只是后来姜九笙嫁给了时瑾 谢荡去爱了谈墨宝 宇文带着他从姜九笙那里偷来的戒指去看了半个世界
我超爱时瑾,心疼宇文,结局所有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他没幸福[流泪]没在最干净的时候遇到她,连爱她都不敢开口,一点点都不敢透露
从单枪匹马到千军万马 花了近九年的时间就是为了让全世界都知道时瑾是姜九笙的
外界都传秦家六少时瑾暴戾狠辣至极 那是他们没见过他在姜九笙面前俯首称臣的样子
时瑾和姜九笙的三观真的很正了,时医师能为了姜九笙手染鲜血,也能为了他治病救人
自己的死活和我有什么关系?他当医师只因笙笙的一句喜欢他穿白大褂的样子。他救死扶伤也只为笙笙积德。时瑾真的爱惨了笙笙
吹爆吹爆 书荒一定要撸,我要六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