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吗

一、偷窥能做为刑事案件确凿证据吗

依照我省有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偷窥的金属材料是归属于图书资料,偷窥的金属材料经查核有误的,是能做为刑事案件的确凿证据,做为得到批准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刑法》

第四十五条 能用作断定刑事案件历史事实的金属材料,都是确凿证据。

确凿证据主要包括:

(一)证物;

(二)证物;

(三)辩护律师供词;

(四)受害人申辩;

(五)犯罪行为嫌犯、被告供认和反驳;

(六)鉴别意见建议;

(七)取证、检查和、辨识、办案试验等供词;

(八)图书资料、电子零件统计数据。

确凿证据要历经查核有误,就可以做为得到批准的依照。

第十四条 检察院刑事案件中被告无罪的民事诉讼由检察院分担,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被告无罪的民事诉讼由上列分担。

二、刑事诉讼确凿证据的审查方法

1、个别审查,主要指甄别法。用作对收集的确凿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是审查、判断确凿证据最常用的方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用的方法,能对确凿证据进行初次净化和筛选。运用此方法,要求依照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常识去辨别确凿证据的真伪,判断其是否具有断定力。

2、综合审查。审查、判断确凿证据不能孤立地看待各个确凿证据,应综合审查、判断全案确凿证据金属材料。一方面,对不同种类的确凿证据,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确凿证据所断定的历史事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矛盾;另一方面,还应把案内所有的确凿证据与刑事案件历史事实联系起来,不但确凿证据与确凿证据之间,而且确凿证据与刑事案件历史事实之间都要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3、辨识。即对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这是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刑事办案中经常运用的方法。辨识要按程序进行,在使用辨识结果时要进行查核和复核,并应有其他确凿证据相互印证,防止发生错误进而造成严重后果。

4、对质。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历史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刑事案件历史事实或者确凿证据历史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辨识的方法。一般是在涉及刑事案件的重要问题上,且除了进行对质外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才可采用此法。

5、技术鉴别。鉴别是审查、判断某些证物和证物必不可少的手段,如一些物品或者物质痕迹仅凭司法人员的一般知识是无法判明其性质和特征的,都需要运用各种鉴别方法就可以判明。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新的鉴别手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可靠。

6、办案试验。即为了审查、判断某一现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下发生,而依法将该现象发生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一种活动和方法。按照刑法的明确规定,进行办案试验,要经县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逻辑方法。审查、判断确凿证据除了利用确凿证据互相验证和进行科学鉴别等方法外,常用的还有通过逻辑方式来进行审查、判断。具体方法有:归纳法、演绎法、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和排除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有关法律条文问题进行的解答,依照我省有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偷窥的金属材料是归属于图书资料,偷窥的金属材料经查核有误的,是能做为刑事案件的确凿证据,做为得到批准的依照。如果需要法律条文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条文咨询。

发布于 2022-09-14 19:09:10
收藏
分享
海报
122
上一篇:偷拍别人隐私违法吗 下一篇:偷拍犯法吗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