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出现什么事件是真的]细说李易峰交通事故始末
首先想表明的是,不论是黄晓明生前还是其影迷,都完全认可公安部门交警部门的处罚下定决心。黄晓明唯独没躲避民事责任,也积极主动索赔有关经济损失、承认他们的严重错误,对他们作为两个公众人物却做了不好的示范,致歉。在年底的时候,他在千万人收听的某现场直播的颁奖礼上,积极主动提起了这起交通事故,表明他唯独都没躲避过,而是选择正视他们的过失,也在积极地展开反思。而影迷唯独也不直言他曾经的严重错误,而已也愿意陪着他一起完善自身。
而已这个交通事故,长期以来被某些有心恶意断章取义解读,所以很多问题想要澄清表明一下。生前拥有法学学士毕业证书,并通过了入学考试,为了写这首诗,我重新查阅了有关法条,也请教了我的法学硕士朋友,希望能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客观公正。本文所陈述的该事件细节,都来自当时《南方周末》《新快报时报》等正规媒体的报导,均可查核。
我们先来看2016年6月15日,解放日报报导的《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对李某时交通事故作出处罚下定决心》。报导中表明虽然李某时存有未报警便步行离开当晚,并自行决定将工程车带离当晚的情节,但是后李某时经纪人积极主动到公安部门机关表明情况,李某时生前回国后,积极主动到公安部门机关表明情况配合调查。对交通事故中导致的交通设施经济损失李某时已经展开索赔。与此同时,没证据证实李某时存有饮酒后开车违规犯罪行为。所以最后的处罚下定决心是:对李某时出现交通事故后逃离当晚、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两项违规犯罪行为,分别判处1800元、记12分,罚金2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罚金2000元、记24分。
换句话说,该该事件的最后认定结论,是【交通事故逃离当晚】,而并非很多人所说的【肇事者逃离当晚】。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法》,已将工程车在道路上因过失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经济损失的该事件统称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也是基于交通事故中的本质性因素而言。而已我们从在实践上上而言,不论是从【直觉集体性】,还是从【危害性结论】上来分析,【交通事故】和【刑事犯罪】都存有区别,交通事故的径向要大于刑事犯罪。换句话说直觉集体性较大或危害性后果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才能被称为刑事犯罪。
从在实践上上而言,形成【刑事犯罪】的犯罪行为,所要受到的行政处罚,至少是两个犯罪行为罚或是潜能罚(扣押或注销相应的资格身份证明),或是是两个自由权罚(展开拘留),它往往是两个相当严重的犯罪行为处罚,而不单是罚金或是警告。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是三人重伤以内,或是导致个人财产或是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无潜能索赔数额在一百万元以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则会形成刑法意义上的【刑事犯罪罪】。
而我们从黄晓明的案件来分析:
直觉上:出事路面新铺了沥青,本身比较滑,从当晚刹车痕迹来看,他是从两个丁字路口准备拐弯进入交通事故路面时,由于操作不当,才导致工程车与桥墩相撞的,并没直觉上的故意。黄晓明原计划搭乘当天早上9点多的国际航班前往国外工作,他深夜独自开车出行,就是为了回父母家拿护照。出现交通事故时已经近凌晨3点,而一般情况下搭乘国际航班要提前3个小时到机场,时间所剩不多。出现交通事故后,他打电话给他们的工作人员表明了情况,并查看了交通事故当晚,确认没人员伤亡和较大的个人财产经济损失。当时当晚就已经有人在围观,工作人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担心引起群众围观导致拥堵或是更严重的后果,虽然他生前提出报警,但是仍建议他先行离开当晚,由团队人员和保险公司的人来代为报警和处理交通事故。
不报警便离开当晚的犯罪行为肯定是不对的,黄晓明对工作人员的善后安排过于自信,直觉上存有重大过失,这也是交警部门认为其存有逃离当晚犯罪行为的缘故,但是他并没躲避法律处罚的直觉集体性。工作室很快发微博坦然面对事实,承认问题,阐述该事件经过。他飞机落地后,也第一时间发微博承认严重错误,表示回国后一定配合调查,接受处罚,承担责任。后来又提前结束行程回国,积极主动去公安部门机关表明情况、接受调查。与此同时,黄晓明开车时,也并未意识到临时牌照已经过期的问题。
客观上:交通事故并未导致任何人员伤亡,轿车撞上桥墩后,导致损坏了几块石砖,同时导致桥梁【泄水管】损坏。这或许会引起管道排水时的迸溅,到却绝不存有安全问题,更不会引起所谓的用水问题。事后黄晓明团队人员积极主动前往有关部门,缴纳了桥墩被撞索赔款并罚金共计6508元,索赔费用并不算高。因此,也可以看出,客观上的损害结论并不严重。
由此,综合本质性因素,黄晓明直觉集体性不大,损害后果并不严重,同时积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索赔经济损失,交警部门最后给他的犯罪行为定性是【交通事故逃离当晚】,也就是属于一般交通违规犯罪行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导致交通事故后逃离当晚,尚不形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内二千元以下罚金。而依据《交通安全安全违规犯罪行为计分分值》,记12分。同时他还存有驾驶工程车临时牌照过期问题,等同于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罚金2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罚金2000元、记24分。这个处罚结论,是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
那为什么处罚下定决心明明白白地写着交通事故,而很多人却要说是刑事犯罪呢?表明他们他们其实也清楚,在普通公众的眼中,刑事犯罪严重得多,也更能唬人,容易让人联想到刑法意义上的刑事犯罪罪。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我们期待着他们能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社会传播正能量。因此,也有人提出应该对黄晓明这样的公众人物加重惩罚。但是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在于它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在两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执法、司法机关裁判案件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身份,而加重惩罚或是减轻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应履行平等的义务,也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还有几点需要表明:
1、黄晓明5月27日的出国计划,是前往摩洛哥参加其代言的两个手表品牌的活动,是早就买好机票并安排好的行程,并不是有人谣传的为了躲避检查临时买机票出国,更不存有改签航班提前走的之事。
2、交警部门的公告中明确写道:没证据证明李某时存有饮酒后开车违规犯罪行为。实际上,当时有媒体记者采访了围观群众,有目击者表示当晚没闻到酒气。而从出现车祸到他出现在机场,时间相差只有不到6个小时,他在机场的表现也并无异常。即便事发后当事人不在国内,警方也可以通过检测刹车制动距离、查看监控录像、调查围观群众、调查他前一晚的活动情况等等,来判定其是否饮酒,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并不存有证明其酒驾的证据。而所谓毒驾之类的更属无稽之谈,大多数毒品,吸食后尿检半个月内可以检测出,血液检查半年内可以检测出(当然这也要看毒品种类以及当事人的体质等),黄晓明出车祸是5月27日,接受警方调查是6月1日,如果有必要警方会提出有关要求并做检查。
3、黄晓明工作人员从始至终都表示开车的的确是黄晓明生前,当时的执行经纪人杨迦茵在前期接受《南方周末》等媒体【有名有姓】的采访中,也一直强调黄晓明尊重处罚结论,必定会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腾讯娱乐最初刊登的一条网络消息,说张姓经纪人否认黄晓明开车,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假消息。黄晓明工作团队并没姓张的工作人员,更不可能有姓张的经纪人。
4、因为一开始对案件的细节不太清楚,导致极少数黄晓明影迷存有一定的表达欠妥,但自始至终,绝大多数黄晓明影迷都在影迷后援会的带领下,表示承认黄晓明的严重错误,静等交警部门的处理结论。至于各路律师、专家、有关从业人员,肯定也会根据已知的信息(很可能是不完整或是不准确的信息),自发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发表他们的见解,他们的看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影迷的说法。所以实际上,并不存有黑子所说的,疯狂营销洗白,断章取义交通法的犯罪行为。最后的交通事故性质以及责任认定,当然是要看交警部门,因为他们才是对各个细节最为清楚的人。
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黄晓明索赔了经济损失,缴纳了罚金,也通过了有关科目考试重新拿到了驾照。他多次在公开采访时表示,2016对他而言是冰火两重天,而新年愿望是希望他们遇事处理能更成熟稳妥,相信他这半年来没少反思己过。与此同时,我们也相信他今后肯定会更加谨言慎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和影迷传递积极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