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不知为何,读到结尾突然想起了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德罗终于完成了500公里的朝圣,一开始我狭义的以为朝圣一定是*人、尼泊尔人、印度人那样的信徒去朝拜*,朝拜自己心中的信仰。看完此书才明白朝圣是去朝拜自己心中的那片圣地,并不一定特指什么。哈德罗一路向北朝圣的途中,慢慢的也救赎改变着自己。救赎着妻子。童年母亲出走、父亲遗弃他,让他变得自卑。中年丧子让他变得自闭。直到收到多年前好友圭妮患癌症的来信,哈德罗再寄回信的途中偶遇加油站的女孩;决定徒步去看圭妮。这一路哈德罗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也渐渐的变得自信慢慢的打开自己;学会了断舍离。妻子在他的离开中,也渐渐的反省到了自己的不是;知道了丈夫的重要性。开始接纳哈德罗,开始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
在现实中,我并不赞成哈德罗的贸然出走。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没有顾虑到家人的感受。同时突然理解那句家才是我们温馨的港湾,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成长的这一路,只要是我确定的事情,他们都无可厚非的支持我。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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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四月中一个*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那封信来自哈罗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写道她被确诊患了癌症,虽然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静,并感谢多年前的这段友谊。震惊中的哈罗德难以*复心中汹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离开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邮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叫金斯布里奇的静谧小镇展开,这里也是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出发的那一刻,没有人料到这将是哈罗德朝圣之旅的开始,也包括哈罗德自己。
哈罗德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小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职场上勤恳谦逊、自卑且不起眼,没有升职,连退休时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关,在很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又赶他出门,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妻子20年来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总之,他的一生总伴随着各种不幸,而他,始终隐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离世,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存在过。但当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感情让他决定出发,奇迹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横穿整个英国腹地。这一路,他经历了很多热心相助的陌生人,认识了一群素昧*生的追随者,内心从忐忑、到崩溃、再到坚定,最终抵达了奎尼所在的疗养院。
哈罗德希望用徒步的时间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坚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会好起来。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场徒步也让他得以从新审视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过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罗德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父亲和母亲关系不和,时常争吵。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忍受父亲而离家出走。瘦小的哈罗德依然记得母亲离开的那个早晨,狭小屋子里满地都是母亲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称之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罗德将衣服一件件捡起,上面充满了母亲的气味,极度悲伤的他需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声来。然而母亲再也没有回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阿姨。学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没妈的哈罗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学。十六岁生日的那天,哈罗德被醉醺醺的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开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变故让小小的哈罗德天生缺乏关爱。母亲出走,父亲不务正业对哈罗德不管不顾,年幼的哈罗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长应有的模样,这也为之后儿子与他的隔阂埋下伏笔。
哈罗德不像父亲一样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厂谋得一份差事,并与莫琳结婚生子。他们的小孩戴维从小聪慧异常,哈罗德从内心里爱着这个儿子。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在儿子胆怯的时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励他。戴维六岁那年,他们一起去班特姆海边游泳,小戴维越游越远,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没。幸亏一个海上巡逻员及时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维救起。而情急慌乱之下的哈罗德当时却由于恐惧不敢入水而假装在岸边解鞋带。哈罗德的胆怯逐渐让莫琳不满,而这积蓄已久的不满在戴维上吊自杀的时刻终于爆发,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点,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却形同陌路、鲜有交流。
当人的生活令人绝望的时候,身边即使再细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帮助。内向的哈罗德在小酒馆工作多年仍没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个矮矮胖胖,貌不惊人的女人,从她加入小酒厂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对她指指点点。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众议胜任每一份工作任务,并且几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坚强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时正好哈罗德撞见,不善言辞的哈罗德似乎看到了刚加入酒厂时的自己,处处碰壁,也屡屡被同事嘲笑。他鼓励奎尼坚持下去,而奎尼的确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阶段。后来,哈罗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一路去小酒馆查账,奎尼时常会关心小戴维和哈罗德的*况,这让生活在无助和失望中的哈罗德有了对生活的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哈罗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爱的穆拉诺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动替哈罗德背了黑锅而被逐出酒厂,从此音讯全无。
哈罗德从未想过徒步会让他出名,当很多慕名而来的追随者开始和他一起向贝里克进发时,他十分感动。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盘算和企图,旅途上开始充斥着各种不和与争吵。热闹只是暂时的,哈罗德始终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为名利,只是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内心的救赎。最终他告别了追随者,重新开始一个人向北进发。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横跨美国,直到无数追随者慕名而来并跟随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淡淡说道:我要回家。于是众人让开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个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这本书中,也许这是哈罗德从自卑到成熟的标志,不随波逐流,坚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气执行下去。
抵达疗养院的那一刻,哈罗德看到的奎尼已经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还是亦如以前的文雅与善解人意。而哈罗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虽然和之前相差无几,但是他的内心却已更加释然与安定。
文中对奎尼的描述不多,让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这一段:
哈罗德?弗莱。她想起来了。他来道过别了。
她曾是一个叫奎尼?轩尼斯的女人。她会算账,还写一手极好的字。她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她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这个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许多年,但是现在?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只觉得累。她把脸埋入枕头,感觉有什么东西像花朵一样在脑子里绽放,头越来越重…
奎尼张开嘴,想吸入一口空气。空气没有进来,但是另外一样东西来了,像呼吸一样轻松自然。
哈罗德最终成功履行了诺言,但是却依旧没能扭转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结尾,奇迹没能发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爱也没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现实总是残酷的,也许这个故事本是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才是更加真实的。
故事的末尾,重归于好的莫琳和哈罗德重新牵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边走一边笑,渐行渐远。即使现实残酷,终有一天,我们将学会和这世界好好相处。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1)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篇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读后感.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一路人上遇到的人让哈罗德想起过去的种种,他与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奎妮的故事。这场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水*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凡的事儿,而这不*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2)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篇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3)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3篇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缓缓送来。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
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4)
——一个人睡觉作文9篇
你有没有心儿怦怦跳的经历呢?我倒是有一次心跳经历,它既不是独自在家,也不是被困电梯,更不是上台表演,这只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儿——一个人睡觉。
那一天,我刚刚写完作业,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妈妈也催我睡觉了,于是我洗完澡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盖上被子。妈妈转身朝门外走去,砰的一声,房门关上了。房间里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一种恐怖的感觉,慢慢在心中扩散。我不自觉的往被窝里缩了缩,眼前一切都变了样,我放书包的椅子似乎变成了一只饿狼,它恶狠狠的盯着我,似乎马上要把我拽出来,并且撕碎一般。我仿佛看到床沿边,啊……,出现一张歪着脑袋,脸上带着狰狞笑容的,有十只眼睛的怪物,我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挪了挪身体,眨了眨眼,那只怪物就消失不见了。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翻了个身,脸朝向门外,朦朦胧胧的亮光,从门缝里透出,与我的视线形成一条直线,这时那光突然变了一样,变成了粉红色形状,像只拍子,那拍子不断的舞动着,扭来扭去,时长时短,时大时小,一开始我还觉得好玩,可是慢慢就觉得,它好像要来打我一样,我立刻绷紧了神经,死死的盯着它。
正当我跟拍子斗智斗勇的时候,啪的一声,不知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我迅速回过头来,看见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那只怪兽又出现在我面前,十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枯树枝一样的手互相拍打着,嘴角的口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滴在被子上,被子立刻湿了一大片………(后来妈妈告诉我,是因为窗外的风吹进来,窗帘拍打窗子的声音,至于那个枯手,其实是窗外的月光照在树枝上,树枝的影子透过窗帘的缝隙影射进来,树枝摇动着,好像一只大魔爪一样,至于怪兽,那是由于我小时候动画片看多了,自己想象出来的,嘻嘻嘻)。
我终于忍不住了,尖叫着跑出房间,看到还在客厅里没睡觉的爸爸妈妈,一颗揪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这时我才发现,我全身都是冷汗,把睡衣都弄湿了,再回到房间看看被子,也是湿乎乎的,跟爸爸妈妈说明了原因后,于是,爸爸就答应陪着我一起睡了,有爸爸的陪伴,我心里悬着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那一夜,我睡得很香,很安稳。
这周末,爸爸、妈妈突然说单位有事要加班,我特别高兴,心想我可获得自由了!=
我先看了光盘,里面的内容把我紧紧地吸引了五个多小时。接着我又把故事书拿来看,看了1个多小时后,我把弹精灵拿出来玩,玩得十分起劲,后来玩累了,我就躺在沙发中休息。忽然我觉得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跟我说话,静得可怕、静得出奇、静得恐怖…,我胡思乱想起来。会不会碰见坏人?会不会遇上幽灵?会不会发生地震?会不会有蟑螂?想到这里,我的背上直冒冷汗。于是,我找事情来做分散注意力。我看家里很乱、很脏,我先扫地,我扫得很认真,连一根头发丝也不放过,我又收拾了一下屋子,把书屋里的书擦得一尘不染,最后我拖了地,一眼望去家里变得整洁干净。我正在欣赏自己的劳动果实,爸爸妈妈回来了,吃惊极了,我们都高兴的笑了!
今天我过了一个既充实又愉快的一天!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的第一次。每一个第一次都让我懂得了许多,然而,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的情景。
那是在一年级的一个晚上,我一如既往地跳上妈妈的大床,而妈妈却神色庄重地对我说:润哲,你今天要一个人睡觉。我听后,想说什么,可这是妈妈的死命令,我只得回到自己的小房间。
我怀着忐忑不安地心钻进被窝,慢慢地关上灯,咔嚓灯关了,房间里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我吓得把眼睛睁得象铜铃一样大,盯着房间的各个角落,和怕鬼闯进我的房间。
这时,我突然听到嗒嗒的声音,我的呼吸紧张到了极点,恨不得一头钻进被窝,嘴里还不停地念着:天灵灵,地灵灵,鬼千万不要来啊!情急之下,我连忙打开台灯。嘿!原来是小闹钟的声音,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打起精神,再次钻进被窝。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过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动静,我想:啊哈!今天晚上看来鬼是不会光临了,我也好安心睡觉了。我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原来一个人睡觉并不可怕,第一次一个人睡觉让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
在人生道路上,有我高兴的时候,有我伤心的时候,也有我紧张害怕的时候……我最难忘的就是第一次一个人睡觉的事了。
这件事发生在我大班的时候,那时我听到这个消息,倒吸了一口凉气,连汗毛都竖起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晚上妈妈一走,向来胆小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然后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又马上钻进被窝里,蒙上头,大气都不敢喘。我心里想:不要有鬼啊!顿时头上流下了汗珠,我都不敢把头露出来,就怕有鬼会扑过来。
正当我紧张的难以入眠时,我突然想起我爸爸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世界上没有鬼,他们只能是我们人类幻想出来的,只活在我们恐惧的阴影里。我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这让我的心情变得*静下来,壮着胆子露出了头,果然并没有鬼,于是我把灯都熄灭了,趟在床上。过了没多久我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中。
这件事锻炼了我的胆量,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时,首先要战胜自己的内心。所以之后,我再也没想过鬼了,于是渐渐地消失在我的记忆里面了。
今晚,我又要一个人睡觉了。因为外婆回家了,爸爸妈妈要上班,没有人陪我睡觉。
我不想一个人睡觉,因为我害怕黑。我怕睡觉的时候,会有怪兽出现,把我吃掉。我又怕会有坏人从窗户进来,把我带走。
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把家里的枕头找来,放在床头的窗户上靠着,又用小被子压在上面。这样我觉得很安全,我就可以放心的睡觉了。
每个周末,我都是一个人睡觉,简直是度夜如年。*常都是奶奶陪,周末却是一个人睡,好紧张!
为了不让自己更加害怕,我会提前上厕所、拿水和拿书。
上床时,我会拿一本书看上很久,最后依依不舍地睡下,可就是睡不着,楼上的一丝声音都会令我心惊胆战,心想:会不会有坏人?会不会有令人死亡的.蝙蝠?不过我还是在我的几万个问号下睡着了……
一般清晨五点多,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天蒙蒙亮,有一点儿黑乎乎的,我暗自庆幸:耶,五点了。不过,心中留有一丝遗憾:哎,要是八点醒就好了。
好不容易八点了,我十分高兴,耶,成功了!而妈妈一脸疑惑。要是奶奶下次周末不回家就好了。
我经历过很多第一次,印象很深的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那天,我正在看电视,妈妈走过来跟我说:小夫子,你也慢慢长大了,要学会独立了,你今天晚上一个人睡觉吧!。纳尼?这一句话正把我头顶上的太阳给变成了乌云。一场大战即将上演,我七嘴八舌的*,但妈妈的`一句*无效就将我打败了。
没办法,我只好走进了那个属于我的小房间,我把房间都检查了一遍,没有什么异样,我这才安心的躺下了床。我把灯一关,顿时伸手不见五指,心提到了嗓子眼,耳朵也变得异常灵敏,我似乎听见了有人在踏步走,不会是坏人吧?我赶紧把头蒙在被子里面,可是我把头蒙在被子里面就不能正常呼吸了,怎么办?我现在进退两难,到底是把头伸出来呢?还是蒙到被子里面呢?突然我又听到一声拉窗帘的声音,是不是鬼怪从窗子里蹦了出来?我不由得心里一阵发抖,我记得以前我一躺在床上就睡着了,但现在已经是深夜11点钟了,我都还没有睡着!
我决定想个办法,好让自己不再怕那些坏人和鬼怪,以前人们用门神来驱散鬼怪,我也可以拿出纸和笔来画一个门神呀。我想到了画门神这个方法,心里顿时感觉轻松不少。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该画什么呢?我想了一下,坏人怕谁呢?对了怕警察!每个坏人都怕警察,那鬼怪怕谁呢?对了孙悟空!妖魔鬼怪全怕他。于是我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张纸,一张纸上面画警察,一张纸上面画孙悟空。画好以后,我把他们都贴在墙上。有了这两位小门神,我睡觉也安心多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他们夸我既聪明又勇敢!后来我一个人睡就再也没有怕过了,我也渐渐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好怕的!
好黑啊!你能猜到我现在在干什么吗?没错,就在睡觉。这可不是跟爸爸妈妈睡,而是一个人睡哦!
我现在心里充满了恐惧,时不时就会啊的一声叫喊,这可不能怪我,这都是黑暗的错。突然,我听到一阵脚步声,我心怦怦怦地跳动,心想:这不会是鬼来了吧!顿时,我的心凉了半节,身子不停地打哆嗦。没一会儿,我听见开指纹锁的声音,这好像不是我们家的,原来是邻居家的人回来了呀!我松了一口气……没过多久,我房间的门开了,我害怕地想:这不会是强盗来杀我了吧!我赶紧钻进被窝里,直到门关上,我才从被窝里出来。我叹了口气,原来这是爸爸来看我有没有睡着……安静了好一会儿,我又听见开门声,就在我们家里,而且有人蹑手蹑脚地出来。这不是小偷来偷我们家东西了吧!我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咽了咽口水,脚步声越来越*了,我立刻滚到床里头。终于,脚步声没了。原来这是妈妈洗完澡过来瞧我啊!
今天这次睡觉可真可怕呀!我心想,我还是跟妈妈睡吧……想着想着,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逃到了妈妈那边,我把我经过和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说:这世上没有鬼,只有你心里有鬼。只要你勇敢地去克服它,就不会像昨晚那样了。今晚你还是要一个人睡觉哦!我听完,想了想说:好的。果然,我一个人睡觉一直睡到现在,都不害怕了,勇敢让我无所畏惧!
人生的道路上总有许多第一次,如第一次去上学,第一次一个人睡觉,第一次骑自行车,第一次讨价还价。在众多的第一次当中令我至今最难忘的还是第一次一个人睡觉。
之前我一直是和爸爸或者妈妈一起睡觉的,可是今天爸爸妈妈都在加班都要很晚才能回来,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自己一个人睡觉。晚上我洗漱完毕后,关上灯一呲溜跳上床就把头缩进了被子把自己裹成粽子一样。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心里有些害怕捂在被子有些闷,于是我把头悄悄的露出来向四周喵了一圈,天啦!我大叫了一声,黑乎乎的卧室里,竟有一只绿眼睛在盯着我。我又一头缩进了被窝里,身体蜷缩着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什么东西?我在心里想;我想探个究竟,于是我又偷偷地探出了头,不是吧?那个绿眼睛还在盯着我呢,我一下子又把头缩进了被子里,大气都不敢出,身上也冒着阵阵冷汗汗毛都竖起来了,突然在我的脑海里冒出是鬼吗?,这是我的心里打起鼓来,又把躲在被窝里都我吓得魂飞魄散;可是这样藏着也不是办法呀,我给自己打气我是男子汉,世上怎么可能有鬼,一定弄清楚这个绿眼睛是什么。我鼓足勇气揭开了被子摸索着找到放在床头柜上的玩具剑,蹑手蹑脚的来到了绿眼睛身边,我胆战心惊的看着它,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怀里像端了只兔子。我拿着手里的宝剑使劲向它劈了一下,他竟然还看着我,我不由自主朝它地戳嗯了一下,只听的咚噔噔噔,电脑打开了,原来那个绿眼睛是电脑的圆形开关,天啦!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于是我勇敢的躺在床上进入了梦想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只有经历了许多第一次才会不断成长,进步,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5)
——令我敬佩的一个人作文9篇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但最令我敬佩的还是我的好朋友——小红。小红不仅学*成绩好,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红一起出去玩。他骑着自行车搭着我。骑到半路的时候,突然她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位小妹妹,小妹妹坐在地上哭起来。我连忙对她说:快走呀。哪知她却像没听见似的走到小妹妹身边,将她扶起来,还用自己那崭新的手帕擦干净小妹妹身上的尘土。还说一些好笑的话来哄小妹妹笑。
这时,那小妹妹的妈妈走了过来,我扯扯她的衣角说:糟了,小妹妹的妈妈来了,快跑,现在还来得及。她似乎没听见,却走到小妹妹的妈妈身边说:阿姨,对不起,是我把你的女儿撞倒了。那阿姨看看小女孩那干净的衣服,又看看小红那诚恳的眼神,顿时全明白了。她笑笑说没关系的。说着,便抱着小女孩走了。
事后,我问她为什么那样傻,还要那样做,她徽徽一笑,说道:那小妹妹是我撞倒的,我当然要对她负责了。我听了她的话,不禁惭愧地低下了头。
小红不仅会对自己做错的事负责,还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呢!
一天,我和小红一起高高兴兴地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一个黑黑的东西绊了我一跤,我正想飞起一脚踢它解解恨。仔细一看,原来是个钱包。小红连忙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好几张百元大钞。我一看,高兴地说:好啊,这下咱们发财了,够我们过瘾了。我正想把钱包拿过来,小红却夺过去说:不行,我们不能独占,现在丢钱包的主人一定很着急,我们要想办法把钱还给他。说着,便向派出所走去。
在警察叔叔的帮助下,我们终于找到了失主。当失主知道是小红拾到钱包时,感激万发,说道:小朋友,谢谢你,当我丢掉钱包时是多么着急呀,这里面可是我家*期的伙食钱呀!并说什么也要给小红一百元钱,表示酬谢。但小红说什么也不要那钱。她徽徽一笑,说道:不用了,谁拾到都会给还你,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后来,小红拾金不昧的事迹被学校知道了,学校开会表扬了她。我看着小红,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小红是一个多么值得我敬佩和学*的人呀!我要向小红学*!
有个青年,高高的身材,浓浓的黑眉毛,在家里常常一张扑克脸,打游戏倒是笑逐颜开的。别看他相貌**,可他有个特异功能。
起床啦!起床啦!他的妹妹大喊道,可青年像只海獭似的趴在床上,无动于衷。谁知道他昨晚又玩到什么时候才睡觉,要知道哥哥玩起游戏来,玩到凌晨也是可能的。妹妹心想。
嗒嗒,嗒嗒嗒……午后,他的房间传来键盘声。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人专坑队友吗?不会打就别打嘛……青年大声嚷嚷。大约三小时后——哐啷!房门被推开,吧嗒吧嗒。青年穿着一双44码蓝色大拖鞋走到厨房,接了杯水,又继续沉醉在游戏中。
夕阳西下。夜晚的大幕布徐徐拉开,小区里陆陆续续有几家人开了灯。坐在电脑前的青年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手指娴熟地动起来。那样子似乎闭着眼睛他都能找准键。
如果把这场景P一下,可以成这样:青年目不转睛地看着钢琴谱,手指灵活地移动着。美妙的乐曲似流水一样从指间倾泻出来。随着曲子渐入高潮,青年闭上了双眼,手指却活动自如,并速度加快。一个个音符好像变成了活蹦乱跳的小精灵,上下翻飞,快乐地跳起舞来……
夜深人静,人们渐渐入梦。而青年也不知玩了多久才离开他的电脑桌。
这位青年就是我的哥哥,他所谓的特异功能就是能一屁股坐下一动不动,能够坐上好多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
这次作文,老师要求我们写自己最敬佩的一个人。敬佩这个词语,拆开来理解,就是尊重、敬佩的意思。我敬佩哥哥,敬佩他玩游戏能玩到入迷,敬佩他能光明正大地追求自己所爱的东西。也许这个理由很荒唐,但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这样呢?为什么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胆量。所以,我敬佩——追自己所爱,大胆也!
你们知道我最敬佩的人是谁吗?那当然就是我们家最辛苦的姥姥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敬佩她吗?因为我的姥姥是一位环卫工人。
每天早晨凌晨3点钟,我的姥姥就已经起床了。她在一个还没有车,没有人行走的时候,就已经在马路上打扫起来。她看见一个瓶子或一些纸片都会捡起来,放进拉圾车里。
中午,我的姥姥满头大汗地回来了,她那已经被太阳哂得黑黝黝的皮肤映入我的眼帘。看着姥姥辛苦的样子,我真是难受极了!我马上跑到姥姥面前,扶着姥姥走*沙发,让姥姥坐下。我对妈妈说:妈妈,你可不可以让我姥姥换一个工作呀?姥姥这样太累了!妈妈无奈地说:姥姥歇不着,辛苦惯了!
吃完饭后,我的姥姥又去上班了,我就偷偷的跟在姥姥后面。走在路上,我看到姥姥被一块大石头绊倒了,我急忙跑过去把姥姥扶了起来,我说:姥姥咱们回家吧!姥姥说:好孩子乖,不用了。说完姥姥又工作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姥姥,我最敬佩的人!
大家都知道*的长城,可是你们知道是谁建成的吗?不是上帝变出来的,更不是什么神仙变成的,而是古代劳动人民用那一块就达二千多斤重的条石筑成的。那时没有起重机、火车、汽车,只能用双手和肩膀,多少人倒了下去,又坚强地爬起来,继续前进。长城是用古代劳动人民的若干只粗糙的手、不屈的肩膀甚至生命换来的。
有许多的*曾为长城题词。英国女王伊丽东莎白二世说:我到过世界上许多地方,*的长城是最美的。美国前总统*说:长城是一个奇迹,是一个由伟大的民族创造的伟大的奇迹。这些话既是在赞叹长城的雄壮,但更深的意思却是在赞美着古代劳动人民坚持不懈的精神。
他们的这种精神激励着我:无论遭遇了多么大的挫折,都不能灰心,从倒下的地方爬起来,相信自己,就可以创造奇迹。这个学期的期中考试我的英语成绩不太理想:英语作文只得了一分。我很伤心,拿到试卷后,心里只有一个感觉—想哭!我应该向古代劳动人民一样,在哪里倒下,就在哪里起来,坚持付出就会有回报。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叫阴海锋,今年已经38岁了,在禹州市水利局上班,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
他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每天都有着笑眯眯的眼神,笑的时候,脸上会有两个小酒窝,显得特别的可爱!但就是脸有点黑。
我的爸爸很关心家人。记得有一个夏天的傍晚,我们一家三口去逛超市,不知不觉就逛了两个小时,当我们拎着东西开开心心往家走时,突然,天下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便飞快到往家跑。凉凉的雨劈头盖脸地打了下来。我不由哆嗦了一下,爸爸一见,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脱下了外套让我穿上你,又把衬衫脱下帮妈妈穿上。当我们跑到家的时候,我和妈妈直打喷嚏,可是爸爸却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哎呀!冷什么冷,多凉快呀!特别的爽呢!可是第二天爸爸却发了高烧,他发烧的原因你也知道。
我的爸爸还很疼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人逛街的时候,摩托车突然打不着了,爸爸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连续打了好几次也没打着,望着趴在地上耍赖的摩托车,我们犯了愁!爸爸怕我年龄小,再加上感冒就立即决定让妈妈带着我打车回去。回到家后,我和妈妈坐在沙发上耐心地等爸爸。爸爸终于回来了,看着气喘吁吁,疲惫不堪的爸爸,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就是一个疼我的爸爸。
好一个关爱家人,疼我的好爸爸。我为有这样的爸爸感到自豪。
水灵灵的小眼睛,樱桃小嘴,黑黑的皮肤,长得瘦瘦的,她就是我的同学——诗诗。
诗诗特别乐于助人,帮谁都很热心,所以,我从二年级开始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次,我上课时,突然流了鼻血,全班同学都很着急,手足无措,还有些人觉得恶心就远离我,只有诗诗一个人,二话不说地把我带到卫生间,用清水帮我擦了血,再用纸巾塞住鼻孔。我十分感激地说:诗诗,谢谢你,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不到她这样回答:没事,我们同学之间需要互相帮助,这样才有意义。
还有一次,我肚子痛,实在受不了,便告诉了诗诗,她把我带到了教师办公室,倒了一杯温水给我,还问老师借了一些止痛药,我瞬间感到很温暖。她用温柔的声音问我:好点了吗?还是很痛的话,我陪你在这里休息一下,好吗?我说:好的!谢谢你,诗诗,你真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同学。诗诗笑了,笑得多么甜美!她说:老师教过我们一句名言:帮助别人的人能得到别人的帮助。我现在帮助你,以后我有需要,你也会帮助我啊!是的,我很赞同这样的说法,从小要懂得乐于助人才好呀!
这个就是我敬佩的人——诗诗。她那乐于助人的品质打动了我,我要向她学*。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外婆。
她头发花白,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框的老花镜,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起来,嘴角边便会露出一个深深的小酒窝。
外婆非常关心我。记得有一次,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睡得很香,可外婆却起得很早。我刚一睁开惺忪的睡眼,外婆便问我:扬扬,你今天早上想吃什么呀?我迷迷糊糊地说了声吃馄饨,就没看见外婆的影儿了。过了好久,外婆回来了。我已经起床,洗漱完毕,却发现外婆全身都湿透了。我好奇地问外婆:外婆,你身上怎么全湿透了呢?外婆放下手中提着的馄饨,温声细语地对我说:我去给你买馄饨了,太着急了,忘了带雨伞了。离家比较*的馄饨店又没有开门,我只好冒雨跑到离家较远的馄饨店买。这才淋成了落汤鸡了。你赶快趁热吃吧!听了外婆说的话,我心里涌出了一股暖流。我坐在桌边细细品味外婆买来的爱心馄饨,外婆深情的望着我,不停地提醒我,让我慢点吃,别呛着。我吃着热腾腾的馄饨,听着暖心窝的话语,不禁眼含泪花。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人让我值得敬佩,但是,最值得我敬佩的人是我的奶奶。我的奶奶今年60多岁了,满头白发,还要照顾我80多岁的太奶奶。
我的太奶奶得了脑血栓,现在治好了,但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刚发病时,连坐都坐不住,经过奶奶的精心护理,不但能走路了,而且精神状态也很好。
我奶奶为了为太奶奶练*走路,经常带着太奶奶上下楼梯。太奶奶要走一步,奶奶扶着她走一步。有时,太奶奶累了,要休息,奶奶就拿出随身带着的折叠椅,扶着太奶奶坐下,为她扇扇子,喝些水。奶奶照顾太奶奶十分小心,不敢有一点大意。
记得有一次,我到奶奶家串门,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刺鼻的气味。原来是我太奶奶大小便失禁,弄得全身都是大便。奶奶正在给太奶奶洗衣服呢,连我进屋都没发现。我问奶奶:奶奶,您在干什么呢?奶奶答道:我正在给你太奶奶洗衣服呢!我听了说:太奶奶的衣服裤子又脏又臭,洗它干什么?扔了算了。奶奶听了,变得严肃起来,训道:太奶奶是我们的长辈,我们应应该该孝敬她,你以后要像我一样孝敬父母,知道了吗?我中了,脸一下变得红红的,心想:是啊,我以后一定要像奶奶一样孝敬父母。
我的奶奶不仅是个孝敬父母的人,还是一个勤劳又热心肠的人。她真是一个值得我敬佩的人。
我们班里有一个同学他就是我们组的组长,长着一双大眼睛,长着一张大圆脸。
在班级里他学*非常的好,每次期末和期中考试都是前十名,他学*是力求最好最快,不会的题就会记在一个小日记本里,放学回家后他会把明天要学*的知识预*一遍,一学就是八九点,在小组里有组员不会的问题,他会细心地给讲。
他不仅学*非常认真,也常常帮助别人,有一次一个同学的手指出血了,他立即拿着手纸去帮他。他还是老师的小助手,经常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就是令我敬佩的同学,一个学*很好,品德更好的好组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6)
——我敬佩的一个人9篇
在生活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但我最敬佩的还是一位素不相识的小男孩。
一天,我坐公交车去辅导班上课。公交车上的人非常多,我好不容易才占了一个座位。到了下一站,我看见一位老奶奶,这位老奶奶白发苍苍,手里拄着一根拐杖,满脸的皱纹,看样子已年过八旬。这位老奶奶步履蹒跚地走上了公交车,找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突然,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老奶奶没站稳,脚踩到了一位穿着很时髦的女青年的鞋上。这位女青年生气地嚷道:你干嘛踩我的鞋,你看都给我踩脏了?对不起,姑娘,要不我给你擦擦?老奶奶刚说完,就吃力地弯下身子给女青年擦鞋。这时,全车的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那位女青年,女青年则把脸转向了一边。
老奶奶,你坐我这儿吧,我马上就要下车了。这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大家寻着声音一看,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说话。这位小男孩走到老奶奶面前,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到座位上后,就蹦蹦跳跳地下车了。
这时,我发现在座位上坐着的人脸都红得像一个个大苹果。我的脸也是红红的,但是我心里却向那位小男孩竖起了大拇指,我想:全车的人也这样吧!
这位小男孩非常值得我敬佩,我要向他学*尊敬老人的品质。
简评:叙述很生动,通过对比的方法,反映了小男孩的心灵美。但文章笔墨不够集中,没能突出小男孩性格品质的伟大。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妈妈。对于姥姥,她是一个孝敬长辈的女儿;对于我,她是一个温柔的妈妈。
我的妈妈个子不高,有着一头秀丽的卷发。*几年,姥姥的腿脚愈发不方便,不能自己行动,妈妈因为这件事伤心了很久,原本额头上没有皱纹的妈妈,皱纹也越来越多,陪我的时间也逐渐少了。
妈妈每天都很忙碌。中午,妈妈要给姥姥送上热腾腾的饭菜,为此特意买了一个保温饭盒。妈妈给姥姥做饭时,总是一丝不苟,把面条切得细细的,把菜也切得很小块。当我问妈妈:为什么要切得这么细小?妈妈回答道:你姥姥牙口不好,切得小点儿方便她吃。我听了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替姥姥着想啊!
下午妈妈五点下班回家,第一时间先去姥姥家给姥姥热上水,开窗通风,然后扶着姥姥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出去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回到家后,妈妈又在盆儿里接上水,先用手试试水温,然后给姥姥脱下袜子,把裤口折上去,再把姥姥的脚放入水中,最后用肥皂搓一搓,用清水洗净。看见姥姥的脚洗好了,妈妈松口气笑着说道:你姥姥今晚又可以睡个好觉了!
妈妈每天都这样坚持着,从不抱怨,她这种孝敬长辈的精神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永远不会抹去,这种精神真令我敬佩。
我十分敬佩一些人,他们十分敬业,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天气,都需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顾客,这就是送外卖的叔叔。
记得有一回爸妈都不在家,我就自己定了个外卖,过了一个多小时,那个外卖员才到。咚咚门外响了几下敲门声,饥饿的我赶紧打开门,看见那个叔叔身上有许多水,有一半的身子上还有着一些泥,那个叔叔脸上是一脸着急,还气喘吁吁的。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把它展开,上面潦草地写着:路上出了状况,所以来迟了,奶茶洒了一点,我再赔给你几块钱。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给我。我急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你们也不容易。我又把自己做好的贺卡和一瓶水从桌子上拿下来给叔叔。他十分感谢,双手合十,还啊啊的说,我就知道了,他是个哑巴,他又向我了鞠了一躬,就赶紧走了。我看见他走路时还一摇一摆的。从那以后,我就十分敬佩外卖员。
外卖员,一个简单的职业,他们需要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顾客,如果自己一个迟到,会导致顾客的差评儿,一个差评就会被领导扣钱,严重的话就可能会被炒掉。我觉得世上所有的职业都是*等的,既然尊敬领导,就要尊敬这些*凡的职业。
一副黑框眼镜,一张圆润的脸,一头齐耳的短发上别着个红色的发夹。几大明显特征构成了她——
一个让我喜欢,让我敬佩的女孩儿。
说实在的,她在我们班,也算个大人物。其他不说,就凭幽默这一点,就征服了众人,谁都承认和她在一起不笑不行。她也常常把我逗乐。
上 次,她带着独有的疯癫样儿,屁颠屁颠跑到我面前,神秘地说:我要高歌一曲,听好啦!我还没回句话,她就唱了起来:我去拆学校,校长不知道…… 一首超爆笑的《上学歌》引得我笑出了眼泪,旁边的同学也大笑不止。这首歌还在班里风靡了一段时间。如此的幽默事例数不胜数。
不了解她的人,只会认为她只不过嘻哈了一点,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的幽默带来的,是一种无法比拟的乐观向上。
从她脸上,几乎看不到烦恼这两个字的存在。她无论什么时候都乐呵呵的。譬如某次,她犯了个错误,被老师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刚开始还眉头拧成个疙瘩,垂头丧气的,没几分钟,又大笑起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自创的烦恼疗法。只要一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她先深呼吸,然后放声大笑,这样的方法百试不爽。她的笑声中透露出来的是一种自由,一种快乐,一种无拘无束。
她 幽默乐观,而且特别直白,心里憋不住话。我有一次随手画了一条龙,肥肥的,想逗逗她。然后拿给她看,本来也是玩玩儿的,她却当真了,指着画大声说:哈 哈,你画的这龙实在……太像一条肥泥鳅啦!哈哈哈……这么一说,我一时结舌,不知该如何应对。她总是这样,让我哭笑不得。
说了半天,你知道她是谁了吗?她的幽默、乐观、直白,让我十分敬佩。她就是众人皆知的——赵蕴喆。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有一头雪白的头发,手很粗糙。有一次,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听见砰的一声,那是爷爷出去干活的关门声。爷爷每天5点去干活,只吃午饭和晚饭。
中午的时候爷爷从外面回来了,我看见他的脸又黑了很多,一定是被太阳晒的,爷爷的手受伤了,流了很多血。我伤心地问:爷爷您的手怎么了?为什么流这么多血?爷爷笑着对我说:没事儿,只是被树皮扎了一下,很快就会好的。爷爷我让爸爸给你买个手套吧。我看着爷爷说道,这样您的手就不会被树皮扎破了。不用。爷爷赶紧说。
吃完午饭,爷爷又要去干活,我对爷爷说:爷爷您下午就别去了,您的手破了还能干活吗?这个——爷爷愣了会儿说道:没事儿,如果我不干活,哪有号收成,没有好收**们吃什么。我要努力干活,让大家吃到最好的粮食。说完,爷爷对我笑了笑就走出了大门。
我的`爷爷虽然没有上过学,也没有文化,但他有做为农民的勤劳和默默奉献的品质,所以我敬佩我的爷爷。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和我爷爷一样,每天辛苦干活的人,他们不求富贵,只求他人快乐,我也很敬佩他们。
我敬佩的一个人,既不是名人,也不是伟人,而是每天在我们学校南路队口指挥交通的一位警察叔叔。
这位警察叔叔大约三十岁,瘦瘦的,个子挺高,看起来有一米八,国字方脸,浓浓的剑眉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的皮肤黝黑发亮,我想:这一定是每天风吹日晒的结果。每天放学后,我走到重华街南路口,就能看见他笔直地站在马路中间,手臂不停地挥动,打着各种手势,嘴里的`口哨也一直嘟嘟地响着……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骄阳似火。和往常一样,我放学走到南路口时,*惯性地注意那位正在认真执勤的警察叔叔,他穿着笔挺的制服,腰间扎着皮带,头上戴着帽子,上面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因为天气很热,街上的人们都穿着短裤、短裙,手里撑着太阳伞,还直往树荫下躲,只有他站在毫无遮挡的马路中间,忙碌地指挥着一辆辆汽车有序行驶,提醒着每一个行人注意安全,豆大的汗珠从他那黑里透红的脸颊上滚落下来,可他似乎没有感觉到……我忍不住走上前去,问他:叔叔,您一定很累很热吧,怎么不去路边歇息一会儿呢?叔叔微笑着对我说:不累,这是我的工作,更是我的责任,你们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听了叔叔的话,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一次,放学时下起了大雨,由于已是深秋,雨打在身上真是透心凉,我飞快地跑到南路口,找到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爸爸,一头扎进车里,好大一会儿我还在瑟瑟发抖。透过车窗我又看到了站在雨中的那位交警叔叔,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冰凉的雨水顺着他的脸往下流,可他仍然像*常一样,从容地挥动手臂,疏通着排成长龙般的汽车,小心看护着每一个过马路的行人。这时,我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水流下来,不是雨水,而是泪水。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交通警察,但是,他时刻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精神令我感动,他就是我敬佩的人!
有的人敬佩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的罗纳尔多;有的人敬佩能弹奏无数美妙乐曲的音乐家贝多芬;有的人敬佩知识渊博的鲁迅;有的人敬佩………而我却敬佩的却是一位每天默默无闻清理卫生的清洁工。
每天早晨,当人们还在熟睡时,辛勤的清洁工人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动,他们有的不到五点钟就起床了,拿起扫帚,劳动起来。他们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一如既往地清扫街道,从不会有怨言。当我们在美好的环境里生活时,可曾想过是谁为我们创造出来今天的环境,是谁让我们每天走在干干净净的马路上。清洁工人们无私为我们奉献,他们不求高额的回报,只是让人们每天生活在干净的环境里。
如果有人问我:热吗?我毫不犹豫回答:热,热极了!许多同学放学就买一些冰棒,解热也解渴。回家后大部分开上了空调,舒舒服服地睡觉。唯一清洁工人,汗水早已打湿了他们的衣服,脸被炎热的太阳晒得通红通红的。
有一次,我到学校去值日,火辣辣的太阳焦烤着大地,射的我睁不开眼睛,正看见一个清洁工阿姨在打扫学校卫生,她拿起扫帚,一下一下扫起来,灰尘扬起来到了她的眼睛里,她揉揉眼睛,继续扫起来,一滴一滴晶莹的汗珠从她的脸颊上流下来,汗水把她的衣服湿透了,她也不在乎,我被这种精神所感动了,待着迟迟不肯离去。地扫完了,她的身上早已是布满灰尘,慢慢地往回走去。
还有一次,我下楼跟伙伴玩耍,正玩得开心,突然看到一个穿着清洁工制服的阿姨在扫着马路上的垃圾,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垃圾盒,边扫边不时望着两路来的车辆,我在心里问:为什么阿姨这样危险还去打扫?我带着这个疑问去问那位阿姨,那位阿姨说:现在的人们太不讲卫生了,开车时乱扔垃圾,使满条马路全都是,如果不扫开,其他车辆就会压到。就在这时,一辆车从车窗飞速扔出一个易拉罐,马上,在另一条道的车一下子刺啦一声,易拉罐被压得稀扁,清洁工阿姨只好上前扫开,望着她那一去一回的背影,我想:现在的人们太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了,清洁工阿姨辛辛苦苦地打扫,而很多人却乱扔垃圾,让清洁工阿姨冒着生命危险去清理。
后来,我明白了:清洁工人们为的是我们大家的环境,无私奉献,默默无闻,他们不求回报,而是换来大家美好的生活环境。宁可一人脏,换来万家洁。她虽然不*凡,可是她的那种精神很让我敬佩,牺牲自己,奉献别人。
我敬佩的人有很多,获诺贝尔奖的作家莫言,翱翔太空的航天女英雄王亚*……这其中,还有一位普普通的马路清洁工阿姨。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太阳象一个大火球,将大地烘烤得都冒起了白烟。小狗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伸出长长的舌头,艰难地喘吸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左手拿着 扇子,右手端着冰淇淋,一边吸食着冰的凉气,一边不停地摇动着扇子,就这样,还是觉得有些受不住,真想一步赶回家钻进空调里。
走着走着,我忽然发现前面马路边上有人在挥动着扫帚,好像是在扫地。我想,是不是我被晒晕了,这么大热天,竟然还有人在扫马路?渐渐地,走*了,我才发 现,不是我眼花了,而的的确确是一位清洁工阿姨。由于日晒天热,阿姨的脸胀得通红,汗水不停地从面颊上流淌下来,下巴上都形成了一条水线。浑身的衣服几乎 都被湿透了,紧紧地贴在身上,她却浑然不顾,仍是一刻不停地抡动着大扫帚……我不禁有些好奇,走上前问道:阿姨,这么大热天,你怎么还在扫地啊,难道不 嫌热吗?阿姨一边扫地,一边笑着说,怎么不热啊?热也得扫啊!刚才有一辆沙车经过,车箱坏了,漏了不少的沙,如果不及时扫掉,车或人走上去就会打滑, 那多危险啊!原来如此,阿姨不是不知道天热,也不是不怕热,而是她心中想着自己职责,想着他人,为了他人的安全,宁肯自己被晒得出火。我有些被感动了: 阿姨的话朴实无华,她没有讲什么奉献之类的大道理,或许,她也根本就不知道奉献二字,可是,她却以实际行动对奉献作了最好的诠释……
说句心里话,过去,我以为高尚只是大人物的专利,可是,这次路遇,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品德高尚与否,与其地位和身份无关,一个人的道德水*的高下,不是看 其会讲多少大道理,也不是看其做过什么惊天动地之事,而是看其心中是否装着他人,为了他人而默默奉献……诚如这位清洁工阿姨,她做得事,普通无比,或许永 远也上不了电视,登不了报纸,但是,她的品德却高于天,厚于地!
我敬佩这位马路清洁工阿姨!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7)
——我敬佩的一个人作文9篇
我的身边有许多优秀的同学,每一位都有各自的`特长,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我舞蹈班的同学——张可欣。
她的衣服不是那么华美,粉红色的舞蹈鞋从刚转来时就穿着,她胳膊上有好些青,这都是被舞蹈折磨留下的痕迹吧。
说是折磨,其实对于她来说,这是一种享受。那个星期三,我到舞蹈机构比*时早了二十几分钟,我不禁暗暗自喜:哈哈,这回没人比我到的更早了吧!我坐到教室附*的椅子上换起衣服来。
忽然,舞蹈教室中传来沙沙声响,我迅速穿上舞蹈鞋,轻轻推开门,向里面望了一眼。啊,那是我的舞蹈同学——张可欣。
我疑惑地想道:咦?她怎么来的这么早,*时我都没发现啊。我下意识地悄悄喊了一声:嘿,可欣儿!她边踢着腿边往门这里看了看,露出微笑对我说:啊,你来啦。说完便回过头,继续认真地练*起来。
我站起身,走进教室,靠着墙再一次坐下了。可欣一次次将腿踢向空中,主力腿却一次次明显的弯曲。她的腿绷上了劲,用力让主力腿蹬直,可它就像不受控制似的弯曲,密密的汗珠爬满了她整个额头。
哎,你这么较真是何苦呢?我疑惑不解。我的主力腿总是弯曲,我必须要‘教训教训’它才行!可欣坚定地回答,依旧忍着疲惫,不停地荡着动力腿,时不时还低头看看主力腿有没有伸直。
我走到她身旁,不解地说:还有15分钟才上课,而且离考级还剩一个月呢!不用这样着急啊!话音落下,她离开把杆,走到矮凳前,把腿搭上凳子,用力向下压着:不,我一定要刻苦练*,一个月后的考级才能顺利通过,我也并不想因为自己成绩差而拉低全班同学的成绩!此时,她眼中已含着泪水。
我叹了口气,靠着墙坐了下来,望着可欣。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她的脸上,汗珠从脸的两旁流下,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她强忍着,不让一滴泪流下!那一刻,我深深的被打动了。
一个月后,她以全班最高成绩通过了考试,这样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们惊讶不已,但是只有我知道这背后的故事。
这个坚毅又刻苦的小姑娘,是不是值得敬佩呢?
我想,大家都有敬佩的人吧,比如,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我敬佩的是我的爸爸。
他是高个子,很强壮,手脚强而有力,他每天早起晚归,每天反反复复,他干的是体力活,每天坚持不懈的干活。
他有缺点一回来就看电视,而且都是在我快睡着的时候看电视,每次声音都开得最大,害的我睡不着。
但是爸爸也是有优点的,就算优点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厉害了。好了,现在我就来说我爸爸的优点吧!我的爸爸有着坚持不懈的优点,也有着遇到可困难不退缩的优点,爸爸每次都像刘备那样以德服人,所以爸爸的朋友有很多,也没有得罪人。
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爸爸的东西给弄坏了,爸爸并没有生气,而是教育我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才行,这显得爸爸的和谐可亲。
爸爸有很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就上一段坚持不懈,和遇到困难不退缩就着一点,就值得让我们学*了。
爸爸非常爱我,爸爸把好吃给我吃,自己吃我觉得不好吃东西。
我的爸爸是我最敬佩的人!
人们常说:老师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像一股清泉,向我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但我觉得我们的廖老师更像一本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廖老师身高中等,长着一张圆溜溜的苹果脸,梳着一头黑瀑布般的黑发,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这就是敬佩的一个人——廖老师。
上课时,廖老师是一本多功能的《百科全书》。瞧,廖老师一手拿着笔一手捧着语文书,滔滔不绝的给我们讲解课文,毫不吝啬的告诉我们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她把知识当做甘甜可口的泉水,浇灌在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田。一些同学上课提出问题,老师总是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讲解。老师,‘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是什么意思?小孩不懂耕耘之事,也模仿大人,在树下种瓜……随着同学们的谜团逐一揭开,廖老师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又升高了一层。
上课时,廖老师则像一本《大全》。她让我们知道了来自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老师会让我们先回忆这个单元学过的课文;或是让我们看一些哥哥姐姐写的范文。
其实,廖老师更像一本《思想品德》教科书。她常教育我们:我们不能因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同学闹矛盾。宽容之心和感恩之心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俗话说的好: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开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开阔的是人的胸怀。廖老师这本《思想品德》书教给了我们不少知识。
廖老师是万能书。无论是哪种书,都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快乐的成长。正因为老师是万能书,我从心底里敬佩廖老师!
人人都有自己所敬佩、崇拜的人,我所敬佩的是一个与我萍水相逢,毫不知彼此姓名的陌生人!
暑假中的一天,我和自己的好朋友搭乘公交车一起前往青少年宫学*素描。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车子里挤满了人,人与人紧挨在一起,每个人身中散发的热量紧聚在一起,车中的空调已完全不起作用,一整辆车就仿佛是一个封闭式的锅,而我们就是一个个锅中的饺子,热气腾腾。
我与好朋友各自找到一个车顶坠下的空把手,紧紧抓上去,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跌个跟头。车颠簸着,抖动着,向前行驶。这时,车上上来了一位驼背老奶奶,她一手扶着上车栏杆,用手的力量支撑自己一步一步,微抖着腿上了三级台阶她费劲的把手掏向洗的已经泛白的的裤子的后袋里,拔出一元钱,用粗糙的如树皮般皮包骨头的手往投币机中投了一元钱,叮—咚—这声音发出的是闷响,同是饱经沧桑,她接着环视了一圈车内,只见爱心座上一位中年男子翘着二郎腿,嘴里吐出一圈圈灰色的烟,悠然自得的望着窗外,还摇着翘起的那条腿;一位青年低着头,手飞速的在手机键盘上跃动着,忙着发微信,发微博;一个中年妇女嚼着口香糖,一脸幸灾乐祸的望着上车没有座位的站立不稳的人们……最终,老奶奶抱着刚上车时车门左边的竖杆,站着……
车上的人不仅没有变少,反而陆续上来很多,车中更拥挤了。这时,车上上来一位年轻的姑娘,白嫩的皮肤,乌黑亮丽的披发,水汪汪使人怜惜的大眼睛,用修长的手指往投币机中投了一元,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上了车后,让人们觉得看到她,心头便愉悦了许多,她看见了老奶奶,眼中触动了一下,她眨着那迷人的眼睛看了看车中的人们,走向那位青年嘿,您好!请问您能给这位老奶奶让下座吗?她的声音同人一般清秀,悦耳。那小伙儿脸唰一下红了,对着大家无数的目光,愣愣巴巴地说:好、好的。那姑娘轻轻地扶着老奶奶,直到她坐稳在椅子上,才自己找了个位置,静静地站在那儿……
现在这个社会,到处有人说要乐于帮助别人,特别是老弱残体,可真正付出实际行动来兑现的`又有几个?俗话说得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像这位年轻的大姐姐一样的好心人当今社会上实在屈指可数,她真是令我无比敬佩!
提起令我最敬佩的人,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身影——交警叔叔那高大、挺拔的身影。
清晰地记得那一天,天空晴朗,人们都悠闲地散着步,虽然气温有点低,但花草树木都尽情地享受着阳光,鸟儿则站在枝头高声歌唱。突然,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人们开始四处逃散。小草被暴雨压弯了腰,美丽动人的小花被暴雨打焉了叶,就连繁华街道那奔流不息的车辆,也格外烦躁,此起彼伏的鸣笛声响彻耳畔。一些车主甚至跳下车来,对着汽车的长龙叫骂。
正当一切陷入僵局时,交警叔叔迈着急促的步伐赶来了。他站在雨中,一丝不苟地指挥交通。不一会儿,原本像长龙的汽车逐渐变少了,交通霎时间畅通无阻。而交警叔叔的脸冻得通红,手冻得僵硬,时不时跺跺脚或搓搓手,脸上浮现的却都是甜甜的微笑。他们在这凛冽的寒风中传递出浓浓的暖意,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田。
这时,一个小男孩摔倒了,坐在原地无助地哇哇大哭起来。交警叔叔看到了,连忙跑过去轻轻地扶起了小男孩,蹲下来安慰他,并问清了小男孩妈妈的电话。不一会儿,小男孩的妈妈匆匆赶来,向交警叔叔连连道谢。交警叔叔笑着摆摆手,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十字路口的中心。
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会感慨万千。虽然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交警叔叔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
在广阔的人海中,大家敬佩父亲母亲等人,可是,大家是否想到了为我们创造美丽的生活环境的清洁工人?
我最敬佩的清洁工人就数在我们小区道路上打扫的一位了。他是个男人,每天只有一个打扮:橘黄色的上衣。裤子,穿着一双布鞋,带着白白的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可是,和别的清洁工人一样的穿着却有着不同的心理。
在一个白雪皑皑的早晨,我哼着小调去找同学玩。忽然,一个熟悉的声响从较远的过道上传来:沙~~沙~~……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那条路上晃动,我怀着好奇的信心跑过去一看——啊,是他,是哪位清洁这里道路的工人!我忘记自己早已湿透的双鞋,愣愣地站在那里了。只见他用扫帚把雪一点一点扫起来,堆成堆,又把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出来,装在自己退来的小车里。过了一会儿,一个在车库里开商店的叔叔把水倒在下水道里,可是水并没有留下去,而是向周围的雪流去,见此情景,那位清洁工人走了过去看了看,原来是下水道堵了。这时他想也没想就跪在地上,用手一点一点把里面的脏东西抠出来:塑料袋。纸盒。纸杯。纸张……最后竟然拿出了一个小孩不小心踢进去的足球。他不顾自己那双冻得通红的手,望着哪个被桃通的下水道,他笑了,笑的那么开心。这时,那位倒水的叔叔也走了出来,说:谢谢您了,我们还为这事发愁呢!不用谢,这是我们老革命干部应该做的。……啊,原来他是一名老*战士!
雪,还在下着;雪,洁白无瑕,可再洁净的雪也比不上他——这位老战士的心洁净啊!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有在我耳边响起。我敬佩他——虽然我们素不相识。
同学们,你们看过电视剧《宝莲灯》吗?里面的小主人公沉香是我心目中的小英雄。
沉香的母亲三圣母娘娘因为触犯天规,被她的哥哥二郎神压在了华山底下,他日夜思念母亲,一心想把母亲救出来。他的这种孝顺、不怕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天上的霹雳大仙,霹雳大仙把沉香带到了天河里,神奇的天河让沉香有了力量。霹雳大仙又帮助沉香得到了一把神斧。沉香历尽千辛万苦,在神斧的帮助下,终于打败了他的舅舅二郎神,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母子俩终于团聚了!
沉香这种孝顺、不怕困难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和敬佩,值得我好好学*。他是我心目中真正的小英雄。
我敬佩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一个大姐姐。她叫孔凯薇。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她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这是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亲切、可爱。孔凯薇姐姐几乎具备一名优秀学生的所有优点。我最敬佩的是她的学*,她学*好,不管是奥数、电脑、作文还是其它方面,她每一科都很优秀,并且还很会说话。她很爱学*,她也在上十二中,她是数学特长班的学生,所以她对数学特别有兴趣。
初中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一些奥数题,经常是晚上十一二点才睡觉,早上还得早起,特别累。以前,我还以为是她父母硬要求她做的,后来得知是自己要求做的。我就明白了,孔凯薇以前就说过觉得做题是一种乐趣,能够多做题也是对自己本身知识的提升,虽然累点,但收获多呀。
不仅如此,她学*还很认真,她过生日那天,说好了上午让我们几个小伙伴等她电话,然后到她家去玩。没想到等到下午两点钟电话响都没响。不会是我们家电话坏了吧,于是我给她们加打电话,原来,孔凯薇在上午十点钟打电话前,给自己布置了一些题,没想到题有些难,想把题写完了再玩,没想到一写就……虽然害得我们白等了一个上午,但我也看到了她的认真,不得不敬佩她。
孔凯薇的心胸特别开阔,对朋友特别宽容。有一次,她向我借了一些钱,很久都没还,我着急了却老是找不着她人,以为她想赖帐,于是就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后来,朋友告诉我,这事传到了孔凯薇的耳朵里,这下完了,她今后肯定不会理我了。果然,过了好几天了,她都没给我打电话,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闷,想出去玩害怕出去不小心遇到她,她当街说起我来,那多没面子。所以我还是在家里待着,这时,我突然收到了孔凯薇的电话,要我出来和她见一面。见面前,我还以为她一定会说我呢,没想到一见面,她倒先说了一句对不起,还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我,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我问:那我在背后说你坏话的事呢?她看我这样说,赶忙拉起我的手说:过都过去了,走玩去吧说着拉着我的手就向球场跑去。此后,我再也不说她坏话了,我对朋友也变得宽宏大量了起来。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的。
我敬佩的人很多,有无私奉献的警察叔叔,有自强不息的残疾人,有认真学*的小伙伴,有清洗地板的工人……但是,最令我敬佩的人是他——舍己救人的弟弟。
记得一个暑假,刚考完试,我就像放出牢笼的小鸟,收拾几件衣服就坐上回老家的车,回到了我日思夜想的舅舅家。远远的,我就看到那胖胖的弟弟早就在家门口等我了,我飞奔地扑了上去。弟弟拉着我的手兴奋地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穿过弯弯的小路,我们来到了一个养牛场,绿绿的草地还有一大堆沙子。哦,原来弟弟是带我来玩沙子的呀!弟弟飞也似的去拿沙滩玩具,他反复叮嘱我不要去惹牛。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的牛,开心极了,忘了弟弟的叮嘱,我迫不及待地奔向牛群,那牛又高又壮,头上有两个角,像弯弯的弓箭。我围着其中一头牛跑来跑去,忍不住在他身上乱摸,真是兴奋极了。
我顺手把他棕色的毛拔了一些,突然,牛大叫了一声,转过身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愤怒地说:臭小子,原来是你拔了我的毛,大胆狂徒。我心里怦怦直跳,赶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撒腿就跑,牛紧追在后。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弟弟拿着东西出来了,一看到牛在追我,马上扔掉东西,飞快地跑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了绳子,可牛一甩头,弟弟直接摔了出去。还好,牛这时安静下来了。我赶紧跑过去,弟弟的手和脚都流血了,我难过得哭了出来,表弟安慰我说;不要紧,我不疼。望着弟弟,我突然觉得他好勇敢,好伟大。
啊,弟弟,你舍己救人的精神,值得我学*。我为有这个弟弟感到骄傲和自豪。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8)
——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9篇
我的妈妈有双明亮的眼睛,身材偏瘦,黑黑的头发,老是梳着个小丸子头。妈妈常常激励着我们前进,每当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妈妈的话总会回响在我的耳旁。妈妈像一盏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妈妈的爱像一把温暖的大伞,时时保护着我,让我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会坚持不懈的努力着。
快去练琴了!妈妈的声音像一道利箭穿过玻璃,异常刺耳。仍然是放不下电视机的诱惑爬在沙发上。妈妈火冒三丈:快去了,你不练叫我怎么跟陈老师说。我不想去是你逼我的。不知什么时候,上学时我就觉得练琴是浪费时间,我也上学,作业也慢慢变多了。于是我怒气冲天的关掉电视,嘭一声重重关上门,在房间里独自发火。我慢慢地回想起来,妈妈风雨无阻地送我去练琴,我也知道妈妈让我练琴是为我好,让我学会了一门才艺,让我有更好的专注力,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坚持和努力。
后来,妈妈敲门进来,把我最爱喝的牛奶端了进来。顿时,我自责、后悔、伤心的泪水一涌。我抱着妈妈放声哭了起来,妈妈说: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一定认真练琴我说。就这样我一直坚持学琴六年了,参加过各种比赛和表演,得到各种的奖项就是在妈妈默默付出和我的坚持得来的,让我懂得努力坚持就会有收获!
妈妈*时对人总是一脸笑容,但在学*上却对我非常严格,每当我没有认真完成作业,她就会一改*日的笑脸,马上由晴转阴,我马上认真把作业以最快最好的速度完成了。妈妈让我把作业拿出来她检查,用手指着说:你看看不认真错了几道,自己多审一下题复*一下学过的知识,再做!我赶忙把书本拿出来复*一下老师讲过知识点,再改。我改好后,妈妈过来一看,见我做对了,高兴的说:宝贝,你真聪明!我听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除了在学*上严格要求我外,妈妈也是我的最好的玩伴。每次遇到节假日,她都会想尽办法带我出去。参观博物馆、逛书店陪我在书店看书、去旅游、在网上搜络各种美味带着我去品尝……每次都让我收获很多。
妈妈在我成长的每一天都是忙碌的,帮我洗衣、做饭,给我辅导功课,在妈妈的细心呵护下我才能茁壮的成长,我熟悉妈妈的`每一个亲切的眼神,因为那眼神里装满了对我的关爱和期望。
我最熟悉我的妈妈了,因为我的妈妈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的,让我过这幸福、快乐的生活!妈妈那默默付出,让我永生难忘。
我熟悉的人很多,但今天我要写写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瓜子脸,丹凤眼,高高的鼻梁,白皙的脸庞总是笑眯眯地,很少对我发脾气,但是妈妈不怒自威,我害怕她教训我。
我刚出生时,如果哭闹,只要妈妈把我轻轻地抱起,当我听到那熟悉的、有节奏的心跳时,我便安静了下来,不再感到孤独、害怕了。
现在,每天清晨,当妈妈那熟悉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把我从甜美的睡梦中唤醒,我知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每天傍晚,当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时,是妈妈接我放学回家了。晚上,谆谆的教诲声,象细细的暖流温暖我的心田,那是妈妈在辅导我的功课。
如果妈妈不在家,放学回到家,我能感觉到妈妈留在家中的气息,吃着妈妈为我们准备好的`饭菜,那熟悉的味道,让我久久回味……
妈妈我爱你!
这就是我熟悉的一个人。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熟悉的人。但我最了解和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米五八高,披着长长的直发,大大的眼睛。她的眉毛漂亮极了,这都归功于她经常修眉毛,长着一个高高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嘴。身材有点胖,是个漂亮的人。
妈妈虽然漂亮,但发起飚来可是不好对付的;有一天晚上,我作业没有做完,邻居家的孩子找我玩芭比娃娃,我的爸爸已经呼呼……大睡了,妈妈还在上班。到了晚上十二点半,妈妈马上就要下班了,我赶紧拿起作业本,急急忙忙做没有完成的作业。叮呤呤……妈妈回来了。妈妈进门看见我正在做作业,到房间一看爸爸正在呼呼……大睡,就发起了火,对我大声吼叫道:你怎么还没做完作业,老早干什么了。妈妈边哭边嚷地说,叫你下次还贪玩…...,又拿起皮鞭对着我的屁股狠狠地打,痛得我哇哇……直叫下次不敢了……我知道妈妈心疼这么晚没睡觉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从这件事以后,我都把作业先做完后再玩。
在生活上,妈妈照顾得我无微不至,生怕我吃不饱、穿不暖。在学*上,妈妈教我许多学*的方法,让我能轻松学*。虽然妈妈有时很严厉,但我知道妈妈为我好,我爱我的妈妈!
我有一个蔼然可亲的爸爸,我爱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身高1米75厘米,喜好穿牛仔裤。爸爸是个工做狂,也很爱喝酒。
有一次,爸爸的同事叫他去喝酒,我一听到就提示爸爸:爸爸,酒要少喝一点,喝酒伤身体,妈妈也会不欢快的,还有就是爸爸你必然要早去早回啊,要否则妈妈会开罚单啦!爸爸说好的,我必然早点回来,必然不喝那么多酒爸爸还出格强调就喝2杯红酒听到爸爸如许说,我是嘴巴张的好大好大,很是难想象爱喝酒的爸爸会就只喝2杯吗?
很快,爸爸回来了,我给他开门。爸爸一进门的酒味,我顿时问,爸爸2杯酒有这么大的味道吗?我担忧爸爸又会招来妈妈的一顿说了,妈妈担忧爸爸的身体,所以每次爸爸去喝酒城市几回再三提示少喝,以至不喝。妈妈看到爸爸如此的形态,是又气又没招。
爸爸对我的进修要求很是严酷,当我碰到难题老是一遍又一遍的指点我,只是有的时候我实在太粗心了,让爸爸很生气。
我熟悉的一个人——李老师
李老师从一年级开始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至今已经三年了她是我最熟悉的人之一李老师长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乌黑的头发,笑起来特别好看。
李老师很喜欢我,我也很尊敬李老师她对我们要求很严格记得在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由于我粗心大意,在语文竞赛做错了一道不该错的题,只得了82.5分,连优秀奖都没有拿到李老师很出乎意料,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严肃地批评了我我知道,老师想用这种方法告诉我和同学们,以后要踏实、仔细,不能马虎,这样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非常感谢李老师的教导,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长大了做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教育和希望。
我的表弟李某今年七岁,个子高高的,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总是左转右转,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歪主意。
有一次,他缠着我,要我陪他去买东西吃,我虽然想吃,但却懒得走路,便给了他两元钱,要他买东西时顺便给我也买点。
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来,对我说:哥哥,我花一元钱买了一袋话梅和葡萄干,又用一元钱买了一袋果冻。你要吃果冻还是吃葡萄干和话梅?我想了想,说:我要吃果冻。他哈哈一笑,说:刚才我在回来的路上,吃了三个果冻,剩下的这三个就给你吃吧。说完他得意地笑了起来,我却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虽然我的表弟调皮捣蛋,但他的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和表弟在街上玩,忽然看见一个穿着破烂的老头,他头发非常乱,脸上很脏,还流着鼻涕。他用袖子一擦,鼻涕全沾在衣服上了,恶心死了。表弟走过去,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看他,什么话也没说,从口袋里掏出自己这周的两元零花钱放在了他身边,然后蹦蹦跳跳地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像长大了,变得像大人一样。
我真喜欢调皮又善良的表弟——李某!
我熟悉的人有很多,比如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爸爸,但我最熟悉的人还是妈妈。
我的妈妈是中等身材的人,大大的眼睛,细心的眉毛,有一只高鼻梁,有一张慈祥的脸,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我的妈妈性格很古怪,我不用心做作业,做错了很多题目的时候,妈妈就会很严厉批评我,让我养成做完作业,自己检查的好*惯,每当我考试成绩很棒时,她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只考了88分,我想回到家里,妈妈肯定会狠狠地批评我,回到家我吓得立刻逃到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我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就走了出来,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这次考试考砸了!妈妈和蔼的对我说:这次虽然考得不好,但是下次一定要考得认真,*时要更加努力,知道吗?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的妈妈真是一个严厉又可亲的人,我一定要好好学*,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妈妈对我无私的爱!
我的姥姥今年60多岁了,她一生辛苦,做事非常细心。如今上了年纪,事情做不过来了,却光替别人操心,遇见了谁做事都要唠叨一番,总愿千叮咛。万嘱咐的唠叨个不停。
早晨,我在被窝里睡的正香,姥姥就大声的唠叨起来,快起床,衣服在这儿,裤子在那儿,别忘了把三道杠带上。我非常不情愿的被唠叨起来了,要不然我的耳朵都要听出毛病来了。哎!
星期天家里包饺子,妈妈在剁馅儿,姥姥就在妈妈身边说个不停。刀把要握紧,不要把左手放上去,小心剁了手指,剁馅时要从左向右一道挨一刀,然后横着剁妈妈笑嘻嘻的望着她,可手里的刀还是杂乱无章地剁着,好像没听见似的,姥姥摇摇头走了。拌馅时,姥姥又来了,油放了没有?味精放了没有?要多放点葱末才好吃??妈妈笑着说:妈,你休息休息吧,到时候请您吃。
老爷最烦姥姥的唠叨了,有一天老爷要到超市去买东西,姥姥站在门口唠叨,出去的时候洗洗脸,梳梳头,检查一下换好鞋子吗?钱带了吗?老爷刚要发火,突然想起自己没有带钱,只得回去拿。这下姥姥可得理了,说:我说什么您都不听,都烦,这不,说中了吧?
这就是我的唠叨姥姥,这些唠叨的话都充满了爱,我爱我的唠叨姥姥。
相信大家都有熟悉的人吧,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熟悉的人,看看你根据我的描写,能不能猜出这个人是谁?
他,一张圆圆的脸,大大的肚子,如果用简单的话来说,他的身材和动画人物猪猪侠可有一拼,都是矮矮的个子,胖胖的身子和大大的肚子。不过,别看他的身材走样,在别的方面,嘿嘿,看我给你介绍吧!
虽说他身材走样,但在体育方面可不差哦!他喜欢的运动可不少,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不过他最厉害的是羽毛球,他还专门请教练教他自己呢!不光羽毛球,篮球他也是个一等一的好手,虽说他个子不高,但抢篮板和投篮的技术还是不错的,经常在年级的篮球赛上和对手拼的你死我活。有时为了抢球,他甘当人体抹布也不愿意放弃抢球的机会。
除了体育好,他还是个幽默的人,常常使我们哈哈大笑,其实说好听了是幽默,说的不好听……嘘,别告诉他,说不好听点是,嘿嘿,不要面子。有时候老师批评了他,他居然还敢当面跟老师顶嘴。有一次,班上一个女生问他:你有肌肉吗?他底气十足的说:怎么没有!身为一个男人,肌肉是一定要有滴!说着,就把袖子卷起来了,那个女生看了,说:你这哪是肌肉啊?分明就是肥肉!听了这话,他却毫不生气,还说:肥肉也比你好啊,你连肥肉也没有哦,比你强多了!弄的我们哈哈大笑。
你猜出他是谁了吗?没错,他就是我们班的极品笑星男——薛贵镇!你记住了吗?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篇(扩展9)
——描写一个人作文9篇
我们班有一个叫蔡宗俞的人,他的鼻子下面总是挂着两条长长的像蚯蚓一样的鼻涕,脸上经常黑乎乎的,看着就恶心。
有一次他来向我借削笔刀,他把那黑乎乎的脏手放在我的桌子上说:借我一下削笔刀。我赶紧把桌子拉开说:不行。我说的话被老师给听见了,老师以为我在讲话:何晗毓,上课不要说话,下课到办公室来。下课了,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走出办公室之后我大发雷霆:这个人真是讨厌死啦,以后不要来理我。
他不但不讲卫生,学*也不认真。还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大堆作业,有语文作文、数学练*题、英语试卷一张,让我们下午最后一节课交起来。大课间的时候,大家都在认真写作业,然而他不仅不做作业,还向所有做作业的人翻白眼,大吼大叫干扰我们。我们都被他气死了,他看大家都不理睬他,就无趣地走出教室出去玩了,一直玩到上课才回来。
最后一节是数学课,老师又布置了一项作业,他愁眉苦脸地嘀咕:我还一点作业也没做过呢,怎么办啊?怎么办啊?之后他就被老师留下来补作业了,真是令人可气又可笑。
蔡宗俞,我真心希望你能改正掉这些毛病,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六年的小学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回忆着这期间的点滴生活,就像是一杯芳香四溢的茶,越品越香,越品越浓。浩钦,这个难忘的人物!不知不觉之中,我还是忘不了他。
浩钦他的成绩很棒。浩钦他每次考试都是我们班上数一数二的,无论是语文数学,还是英语,他都样样精通。
浩钦不但成绩棒,而且乐于助人。那是3—4单元试卷分下来的时候了。那次的英语成绩刚刚公布,我又是在及格线上徘徊。我十分苦恼,总不可以老是让英语这一科拖我的后腿呀!小考在即,这样的分数影响的不仅仅的是成绩,还有我的一生呀!我低头沉思,心里盘算这该怎么去跟家长交代。浩钦看到了我的样子。也许是出于对我的关心,他走了过来,安慰我说:怎么?成绩不理想吗?没关系,下次努力就好了嘛!你要是有什么不会的,尽管来找我。谢谢。说完,我问他问题,他便热情地为我解答……
这就是浩钦,我最难忘的一个人。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这学期学*生活已经结束了,从明天起大家盼望已久的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回顾这学期来,同学们在老师的精心教育、耐心辅导之下,除圆满地完成了正常的学*任务之外,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
正是一学期来我们五年级同学们孜孜以求的学*和多姿多彩的活动,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增长了同学们的才干,锻炼了同学们的能力,提高了同学们的素质。因此,我们有理由说,这一学期是同学们大丰收的一学期,是值得让同学们回味、是可以让同学们留恋的一学期。
同学们,岁月的脚步不会因生活的斑斓而停滞。暑假生活开始了,请同学们也不要忘了安全,尤其注意不私自游泳,做一个讲公德、有修养、懂礼貌、守纪律、爱学*的小公民。
最后,祝同学们渡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祝同学们在夏日里,玩得更痛快,笑脸更灿烂。我还要通过你们,带去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对尊敬的家长们的真诚祝贺
妈妈很唠叨。我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上学的路上,她只要一看到我,就开始唠叨,弄得我耳朵里都快生出老茧了。
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她像一个上足发条的机器人似的,不停地唠叨着:上课要听讲,下课不能追逐打闹,流了汗容易感冒……这些事情,学校老师在一年级就讲过无数遍了,而到现在,她还在讲这些老道理,我的头都要听得炸开了。
还有一次,老师告诉我们明天要举行一次小测验,妈妈知道了这个消息。到了家里,她就像一条倒悬的长河倾泻下许多唠叨的话语,她又开始唠叨了:考试时。做题目一定要仔细,千万不能粗心大意,不然的话就容易出错,试卷做完了一定要检查,不然的话就……爸爸的嘴里突然蹦出了一句话,像一颗炸弹一样炸断了妈妈话语的长河:你完了没?全家人都已经听得头昏脑胀了。
妈妈,你那个话匣子什么时候才能收起来啊?
曾经,有一个男孩爱上一个女孩,于是,他对女孩说:我们的爱能走多远,就代表我爱你有多深。我会爱你直到分手,我愿意爱你直到不爱为止。女孩被他感动了,也答应了他。她天真地认为,他就是她生命中的一切,没有他,生活将变得无味。
他对她非常地好,吃的,用的,都跟她一起分享。他真得真得很爱她,他曾对她说过:如果有来世,让我们就做一对老鼠吧。苯苯的相爱,呆呆地过日子,拙拙地依偎,傻傻地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里紧紧地抱着咬你耳朵。
上帝往往不会太眷顾一个人。
男孩很不幸,发生了车祸,当女孩赶到现场的时侯,男孩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一个人,也要学会坚强。女孩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多么痴情的一个人,什么时侯都想着别人,他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恩,一个人有时侯真的要学会坚强。
今天一早,爸爸妈妈要到学校去报到,我又要一个人在家了。我最讨厌自己对自己说话,今天没人来陪我,只好自己和自己说话。
无聊透顶我从窗台下看见几只小狗在玩,原来我连只狗都不如啊!它们可以玩,我为什么不能玩呢?叮铃铃电话那头传来妈妈的声音作业收拾了吗?我疑惑地问:收拾什么东西呀?妈妈奇怪地问马上就要开学了,收拾什么不知道吗?我不懂装懂地说:知道了妈妈放心地说:知道就好。
放下电话,立马整理自己的寒假作业。
叮铃铃电话又响了,爸爸急匆匆地对我说:你到叔叔家里去吃饭,爸爸妈妈要在学校不回来了我连忙回话:知道了,知道了!我刚走出家门,就看见妈妈大步流星的加快速度回家了!
妈妈终于回来了,我又可以跟她讲话了!
在生活当中,有着许许多多令我佩服的人,其中最令我佩服的人就是我那位哥哥,因为哥哥有着比别人棒的本领,而且我哥哥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我哥哥16岁,长得很高,皮肤白嫩嫩的。哥哥很聪明,数学非常棒,我不会的题,哥哥一看马上就做出来了。他还参加过高中数学比赛,但哥哥最喜欢的却是电脑,可以说是电脑高手。他的打字速度非常快,老师经常叫哥哥帮忙查资料等等,使哥哥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这都是哥哥自己学来的,并没有人教他。当老师在操作电脑时,哥哥就在一旁看,回到家里就自己动手试一试。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起来,哥哥对电脑里的东西特别的熟悉。一有空,哥哥便会教我怎样操作电脑。妈妈见哥哥对电脑很有兴趣,就买了一本很厚的电脑书给我哥哥假日看。哥哥现在正努力的学电脑制作网页,他曾经和班里的两位同学合作制作网页,代表了学校参加制作网页的比赛,还得了一等奖。
有一次,学校要为灾区捐款,哥毫不犹豫的捐了自己的零花钱100元,他班上的人还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爱心小少年。还有一次,一个同学的脚踏车坏了,哥哥用自己的脚踏车把他送回家,并且还帮他修脚踏车。你说哥哥是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曾经有一位同学的成绩很差,那位同学的妈妈担心他考不上高中,就叫哥哥帮他补*,可哥哥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装腔作势,而是真心真意的在帮他补*,出人意料,那个同学真的考上了高中,同学的妈妈高兴的合不拢嘴,连声称赞哥哥。
我有这么一个乐于助人的哥哥,我的心里常常美滋滋的,因为我为哥哥感到骄傲。
我真的很佩服他,佩服他的数学好,佩服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我深深的尊敬他。
在我记忆的匣子里,装载着我精灵古怪的事,使我挥之不去。其中一个人更使我难忘。
那是在我三岁时,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到奶奶家玩。到了以后,妈妈带着我到处逛。逛了好一会儿,我和妈妈居然忘记了回家的路,手机也放在爸爸那里,打不到电话,怎么办呢?妈妈采取问路的方法,但是没人听懂我和妈妈的话。想乘车出去,但却没有一辆救命的车在我们面前出现。突然,一个叔叔坐着摩托车在我们面前停下,用广州的口音问我们:你们是不是迷路了呀?我像是看见了救星一样,急忙点点头。他又说:你把住址告诉我,我带你们出去。我正想说,妈妈一把拉住我,在我耳边轻轻说:别信他,他是在骗我们。我急忙捂上嘴,叔叔好像看穿了我们的心思似的,说:我不是骗你们,这里是很少车辆经过的。你们看天快黑了,你们的家人应该很着急了,快上车吧!我们望着他那眼睛里流露出一股真挚的诚意,我们答应了。叔叔根据我刚刚说的地址,一会儿就到了。爸爸正在着急地找我们。一看见我们回来,急忙迎上前去。我们下车后,爸爸请叔叔进屋喝一口茶,让他好好谢谢这位叔叔。我本想叔叔会进来,但叔叔却出人意料地说:我做好事没想拿什么报酬,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再见!说完,叔叔开着车走了。这位叔叔的背影虽然已经越来越小了,但在我眼了是多么高大啊!这时,我望一望天空,无数的星星在一闪一闪的,我想:星星一定是在称赞这个叔叔的高尚品德。
这个叔叔的高尚品德是多么值得别人学*啊!
很多东西都会使人感到害怕:某种动物、某种植物……而我最害怕一个人在家。
太阳变沉了,天空中的天秤偏到了另一方,把月亮举了起来。我们刚刚吃过晚饭,爸爸提议我们全家出去散步。不去,不去!我躺在沙发上大声叫道:今天跟伙伴们玩都跑了一下午,我腿都快跑断了,哪还有力气散步啊?不去不去,就是不去!爸爸便叫我在家听话,和妈妈出去散步了。
嗨,今天晚上的电视机属于我了!我乐得哈哈大笑起来。突然,我的耳边响起了滴滴滴……的声音,我原来以为是电视里发出来的,于是便关掉了电视机。但情况并没有好转。不是电视机里发出来的,那会是从哪儿传出来的呢?难道是……是是小偷?我越想越害怕,便卷缩在沙发上,心里默默祈祷着,并且把小凳子时刻拿在胸前,随时准备抵抗外来的侵略者。
正当我被奇怪声音吓住时,又传来一种更加奇怪的立体声受死吧……听到这个声音,原来已经害怕到极限的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更加不知所措,会不是外星人盯上了我,准备抓我去做实验品?
上帝啊……阿门!我不断祈祷着,终于听见了熟悉的开门声。爸爸妈妈终于回来了,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爸爸,爸爸帮我找到了元凶。第一个声音是洗手间小笼头没拧紧;第二个声音是因为我注意力在努力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却没注意到电视机被我不小心按成了立体声。
一个人晚上在家其实并不可怕,不过得先把我的胆量给练足了,还有就是遇事要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