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宅基地规划]《关于浏阳市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8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全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土地管理法》做出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的是强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审查管理组织工作,市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长沙县规范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修路审查管理配套措施》,谢鲁瓦相关文本表明如下表所示:
一、制订该《配套措施》的迫切性
捷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土地管理法》明晰:林业贫困地区职责部门负责管理贫困地区集体土地体制改革和管理组织工作,天然资源职责部门负责管理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农工业用地换用、住宅土地权属注册登记等市场监管服务项目组织工作,乡(镇)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负责管理贫困地区居民写字楼工业用地审查核准。由于职责职责发生改变,制订本配套措施更进一步明晰各职责部门组织工作职责,强化沟通交流相互配合,推动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尽早规范化辅导县区(市中区)和村(街道社区)集体土地审查管理组织值班人员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确保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审查管理组织工作的连贯性,强化对违背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犯罪行为的严肃查处。
二、制订依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华北局贫困地区组织工作工作组服务项目部林业贫困地区部相关更进一步强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管理的通告》(中中化〔2019〕11号)
3、《林业贫困地区部天然资源部相关规范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审查管理的通告》(林宏吉发〔2019〕6?号)
4、《长沙市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管理配套措施》(长沙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29号)
三、主要就文本
《长沙县规范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修路审查管理配套措施》共八章泰舍。
第二章第七条共九条。
第二条主要就描述了经济政策依照。
第九条本配套措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修路审查管理。
第二章集体土地申请条件共三条。
第三条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修路申请人应为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贫困地区居民出卖、出租、赠予利用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程建设的写字楼后,不得再申请集体土地。
第四条贫困地区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集体土地,贫困地区居民符合立户条件且无集体土地或现有集体土地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需拆除重建的,可以申请一处集体土地。
第五条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定标准(如经济政策调整,按省里的新标准执行)。每一户工业用地面积,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第三章修路选址共四条。
第六条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还应符合相关保护总体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利用原有集体土地和村内空闲地。按照农户自愿、方便生产、符合总体规划、节约土地的原则,鼓励居民到贫困地区集中居住点修路。严禁占用已列入土地复垦项目的退出集体土地。工程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工业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工业用地、养殖水面等)转为工程建设工业用地的,应当办理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手续。
第七条在公路沿线修路的,其住宅边缘与公路工业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高速公路沿线修路的,其住宅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和机场周边修路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和机场管理相关法规规定。
第八条禁止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修路。
第九条修路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下采空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切坡修路;要按照高压线、危爆等安全要求留足安全间距。
第四章审查流程共五条。
第十条符合集体土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居民小组提出集体土地修路(总体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居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不作为必要条件),并将申请理由、拟工业用地位置和面积、拟修路层高和面积等信息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居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工业用地修路是否符合村庄总体规划、是否征求了工业用地修路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没有分设居民小组或集体土地和修路申请等事项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居民全会或居民全会授权的居民代表全会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
第十一条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收到集体土地和修路(总体规划许可)申请相关材料后,在5个组织工作日内组织林业贫困地区、天然资源等职责部门实地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工业用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地类等。经核准工业用地修路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或授权的牵头职责部门申请划定集体土地工业用地范围,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在收到申请后5个组织工作日内组织林业贫困地区、天然资源等职责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集体土地,确定修路位置。农户修路完工后5个组织工作日内,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应组织相关职责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核查农户是否按照核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集体土地,是否按照核准面积和总体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廉租房,并出具《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和修路(总体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注册登记职责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注册登记。
第十九条居民在城镇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工业用地范围外,利用原有集体土地、空闲地和未利工业用地修路的,经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分管负责管理人审查、主要就负责管理人审查后,核发《乡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许可证》和《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核准书》。居民在城镇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工业用地范围内修路的,经天然资源局核发《集体土地工程建设工业用地总体规划条件》后,由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核发《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核准书》,再由天然资源局核发《工程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需占用农工业用地的,申请人应提前向所属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申请办理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手续。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每月将受理并经初审的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情况报林业贫困地区局,林业贫困地区局于每季度末将需办理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的汇总情况报天然资源局,天然资源局司法机关依程序办理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手续后,核发《乡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许可证》,再由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核发《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核准书》。
第十四条园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审查应取得园区管委会意见。
第五章机构职责共五条。
第十五条成立长沙县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审查管理组织工作工作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部、工信局、财政局、天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贫困地区局、应急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为成员,工作组下设服务项目部(设在林业贫困地区局),由林业贫困地区局局长任服务项目部主任。
第十六条各县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中区联络处)具体负责管理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项目组织工作,根据法规授权以及市直相关主管职责部门的委托,实施居民廉租房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查和综合执法;统筹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管理,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职责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修路联审联办制度。
第十七条天然资源局负责管理审查工业用地修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途管制等要求,统筹安排集体土地工业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集体土地需求,核实选址占用的地类,司法机关办理农工业用地换用审查和总体规划许可,在修路验收后办理不动产注册登记。对未经核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核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背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擅自将农工业用地改为工程建设工业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第十八条林业贫困地区局负责管理贫困地区集体土地体制改革和管理组织工作,具体承担辅导集体土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集体土地合理布局、工业用地标准、违法工业用地严肃查处,辅导闲置集体土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组织工作。定期对集体土地资格权、工业用地标准、合理布局和闲置农房利用等积极开展巡查。对贫困地区居民未经核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核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写字楼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
第十九条住建局负责管理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等市场监管服务项目组织工作。工信、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职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职责,负责管理贫困地区廉租房工程建设的相关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工作。
第六章责任追究共三条。
第二十条 ?对非法核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核准权限非法核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核准工业用地的,或者违背法律规定的程序核准占用土地的,其核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核准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司法机关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非法核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相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核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司法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坚决遏制贫困地区乱占耕地修路,对新增违法违规犯罪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司法机关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严肃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第二十九条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组织工作断层断档。对组织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第八章附则共一条,明晰了配套措施生效时间和未尽事宜的执行。
?长沙县林业贫困地区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