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健康发展,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针对地方政府在实施“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考虑学校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定期拨款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实施这一制度。二是明确了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财务管理。第三,加强学校财务队伍建设,对学校财务主管和财会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任职资格等方面增加新的规定。第四,根据学校以食堂自主管理、食堂委托管理、配餐或配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提供膳食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五是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加大禁止中小学校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力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双减”政策财政行为的引导。六是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
《制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校可利用中小学暑假开展人才培养,制定实施细则,修订配套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将密切关注《制度》实施情况,持续跟踪实效,指导中小学校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制度》实施。
编辑:王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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